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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家庭的小学和初中子女也将得到养育费

Posted November. 25, 2005 08:29   

韩国政府和国会为扩大对因家庭解体导致的单亲家庭、残疾人家庭、贫困家庭等所谓被疏远家庭子女养育的政府层面的支援,将推进各种各样的支援方案。

妇女家庭部将积极讨论如下方案,把对截至24日低于一定收入(以四人家庭为准月收入达148万韩元)家庭的未满6周岁子女提供儿童养育费支援(每月5万韩元)的范围扩大到小学生和初中生。

妇女家庭部家庭政策局局长梁承周说:“目前,小学生和初中生即使是贫困层子女,也因是义务教育对象,不向其提供养育费。但除了登记费用外,还需要花费很多基本费用,因此有必要多少对其进行养育费支援。”

另外,从明年3月份开始,保育费的支援对象也将从现在的低于城市劳动者平均收入(以四人家庭为准月收入达340万韩元)60%的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于平均收入70%的家庭,从2007年开始,将扩大到低于平均收入的所有家庭。

国会妇女家庭委员会委托首尔大学妇女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制定了《被疏远阶层子女养育支援政策研究》报告书,对该报告书进行讨论后,将制定对被疏远阶层的养育支援相关方案,其中包括扩大国家公立保育设施、在各地区设置保育中心等。

首尔大学妇女研究所提出了如下方案,引入“儿童保育津贴”制度,向单亲家庭、残疾人家庭和贫困家庭的子女,每月支付10万韩元现金。

国会妇女家庭委员会委员长金爱实说:“对单亲家庭、祖孙家庭和贫困家庭的保育支援迫在眉睫,但预计会受到一些问题的限制。将和地方自治团体挂钩,实现对这些家庭进行具有切实利益的支援。”



金光賢 kk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