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放的我们党政策委员长丁世均做出的发言“将会推进把自治区税——财产税转变为汉城市税的方案”,汉城市和各自治区纷纷表示“这是违反地方自治原则的行为”,并表示强烈反对。
汉城市有关人士表示:“地方自治意味着财政上的分权,而且应该独自管理自我的财务,但以不符合国家政策为由把区税转变为市税的行为是错误的。地方税制应采取长期渐进的方式。”该有关人士还补充道:“这种想法从根本上背离了地方分权化原则。”
另外,江南区有关人士表示:“江南区议会把财产税率减免至50%是为了减轻区市民的课税负担,如果按照政府的税收方案来实行,财产税突然会上升至4~5倍。因此,执政党的此举等于是对江南区展开了攻击。”
对此,地区税收与江南区相比更为恶劣,而且如果把财产税转变为汉城市税就能获得更多优惠的各自治区也表示了不理解。
九老区有关人士主张“甚至在外国,对土地和建筑等的税金是基础自治团体的财源。执政党无视征税基本原则,想把区税转变为市税的行为只能看作是想控制自治区的意图。”
今年汉城从25个自治区以区税征收的税收预算约为1万亿韩元。其中财产税为2400亿韩元,综合土地税为5600亿韩元,财产税收入占了整个税收的24%左右。
税务有关人士表示,如果把财产税从区税标准转变为市税标准,目前占整体50.3%(2004年预测)的汉城市自治区的平均财政自立度只能进一步被恶化。
汉城市自治区中财政自立度排首位的是中区(92.7%),排25位的是江北区(27.9%)。江南区排第3位(91.4%)。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税务专家(教授)指出:“卢武铉政府和开放的我们党一直主张地方分权和地域均衡发展,但通过此次措施令人感到中央政府是不是试图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力。”
该专家还补充道:“如果通过法律修改,把基础自治团体税-财产税转变为国税或汉城市税,不仅无法起到实效,而且还将会遭到国民的反对。”
黃泰勳 beetlez@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