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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批评政府的政策能叫‘流言蜚语’吗?

Posted November. 29, 2000 21:12   

批评金融政策也叫苫布流言蜚语吗?简直是岂有此理?前天,警察厅发表了取缔散布恶性谣言的基本方针。看了之后,不禁让人啼笑皆非。感觉到好像又回到了过去军事独裁的时代.因为,那个所谓的方针不但取缔标准似是而非,而且看起来也不可能有实际效果,当然,警察厅的目的,显而易见就是要禁止人们对现政府的非难,但是不能不令人怀疑其可行性到底有多少?

警方表示,目前社会上散布流言蜚语的行为非常猖獗,不但扰乱了经济秩序,而且也成为导致社会不安定的主要因素.为此,警方决定在年底之前,重点取缔:助长劳资纠纷、批评金融政治及造成政治不安的行为.这实际上是在表明,警方将动员包括各派出所外勤人员在内的全国所有派出所的警力.

当然,对于造成社会混乱及破坏社会各阶层关系的流言蜚语,我们必须严格取缔.尤其是最近在网上利用匿名函件,散布谣言的"网上恐怖行为"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

但是,这次警方提出的取缔散布流言蜚语行为的决定,似乎与这类社会犯罪无关,使我们对警方的这一措施,实在难以苟同.因为,警方把批评政府的金融政策以及造成政治不安定的行为包括在取缔范围志内,就等于是说明警方的取缔活动是出于政治意图的.

那么请问警方!什么是造成政治不安定的因素?如何去区分非难与批评, 以及散布流言蜚语呢?另外,是否有关于处罚批评政治和造成政治不安的行为的法律依据?警方是不是因为意识到国民对于金大中总统获得诺贝尔奖议论纷纷,特别是最近接连发生了多起金融案件,所以才要对流言蜚语进行取缔呢?

其实,流言蜚语往往出现在社会的民主功能减弱的时候,它是一种病理现象,以往,之所以没有具体的法律条例来制约它,也是由于这个原因。虽然在刑法上有所谓的诽谤罪,但由于它的条件非常苛刻,所以只能在散步含有流言蜚语的传单时,以‘室外广告管理法’或着依照‘轻罪惩罚法’中,‘任意张贴广告条例’来加以处置.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办法。

但是我们认为:最重要的是警方与政府应该找出引起社会不安定和经济危机的根本原因,并制定相应的对策,这才是当务之急!如果认为,靠取缔流言蜚语的措施,就能够完全解决眼前的危机,就大错特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