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同民主黨主導的設立專門負責12月3日緊急戒嚴相關案件的內亂專司法庭的法案23日在國會獲得通過。有人指出,在違憲爭議中反覆修改的法案事實上與大法院制定的設立專司法庭的例規內容相同,但共同民主黨堅持處理法案,反而製造了前總統尹錫悅等人遲延內亂案審判的藉口。
國會在當天的全體會議上以175名贊成、2名反對、2名棄權的結果通過了《關於內亂、外患、叛亂犯罪等刑事程序的特例法》。國民力量黨代表張東赫從前一天開始進行了憲政史上最長的24小時無限制辯論,試圖阻止法案,但共同民主黨當天根據國會法強制結束無限制辯論後,表決通過了法案。國民力量黨議員沒有參加表決。
共同民主黨原先制定了以法務部長、憲法法院事務處長等外部人士爲中心的推薦委員會推薦專司法庭法官的內亂法庭法,但在捲入違憲爭議後,改爲在法官代表會議等法院內部成立推薦委員會的修正案。但是,“通過推薦委員會選拔法官本身就違憲”的指責再次不斷,最終在最終方案中取消了推薦委員會本身,改爲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首爾高等法院法官會議和事務分擔委員會可以組成專司法庭。
在此過程中,大法院通過法官會議和事務分擔委員會,制定了專門負責內亂法庭的例規。通過隨機分配確定的法庭全權負責內亂事件,共同民主黨的要求事實上被接受,似乎也擺脫了違憲爭議。
但是,隨着共同民主黨在國會通過內容與大法院例規相似的內亂專司法庭法,反而出現了尹錫悅等去年12月3日緊急戒嚴相關人士的審判被推遲的可能性。首都地區高等法院的一名部長法官表示:“從內亂被告的立場來看,共同民主黨事後設立了專司特定事件的法庭,產生了涉案人員以‘接受公正審判的權利受到侵害’爲由提出違憲法律審判’的餘地。”
國民力量黨首席發言人在評論中抨擊稱:“共同民主黨最終選擇了自己成爲歷史罪人的道路。試圖用立法權力設計審判結果,這本身就是正面違反憲法秩序的選擇。”他還說:“即使層層更換包裝紙,也掩蓋不了違憲的本質。共同民主黨的‘打補丁修正’只不過是自己承認存在問題的自白而已。”
金自炫記者、宋慧美記者 zion37@donga.com、1am@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