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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憲法法院法官結束任期就出亂子……制度亟待改善

每逢憲法法院法官結束任期就出亂子……制度亟待改善

Posted April. 11, 2025 07:31   

Updated April. 11, 2025 07:31


代行總統職權的韓德洙突然提名即將於18日卸任的憲法法院法官文炯培和李美善的繼任者,引起了爭議,法律界呼籲采取緊急措施,防止每次法官任期結束時都會出現的混亂。有必要參照國外案例,有限度地延長現任法官的任期,直至任命繼任者,從而加強憲法法院的穩定性。

韓國《憲法》規定,憲法法院法官的任期為六年,任期結束後立即離職。繼任者任命的延遲不可避免地會導致法官職位的空缺,尤其是當國會推薦的3名法官的任命因執政黨和在野黨之間的分歧而延遲時更是如此。去年10月前憲法法院院長李悰錫等國會推薦名額的3名法官卸任後,直到今年1月趙漢昌和鄭桂仙兩名法官上任為止,憲法法院以“六人體制 ”運行了兩個多月。2011年曹大鉉法官卸任後,法院也曾出現過長達14個月的空缺。

雖屬特殊情況,但在總統被停職或缺位期間,可能會出現因屬於總統推薦名額的法官任期屆滿而卸任的情況。憲法對此沒有明確規定,憲法學界很多人認為代行總統職權者只能起到“維持現狀”的作用,因此彈劾朴槿惠時,時任代行總統職權的黃教安沒有任命憲法法院院長朴漢徹的後任。但是這一次,韓德洙代行以阻止憲法法院出現空白為名強行進行涉嫌違憲、越權的提名,引發了爭議。

根據《憲法》規定,審理案件所需的法官人數最少為7人,但一兩名法官的意見就能決定違憲與合憲、維持與駁回的區別,因此在法官缺員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其合法性會受到質疑。在德國,當憲法法院法官任期屆滿時,將繼續任職直到繼任者被任命。不過,如果議會在任期屆滿後兩個月內未能選出繼任者,憲法法院就會推薦一名法官候選人。這是為了防止政界故意延長特定法官的任期。奧地利等國則設有後備法官,以便在出現空缺時填補。一些人建議,應明文規定國會名額3名法官的推薦權分配,以防止在選擇繼任者時出現延誤。國會應立即制定具體措施,確保憲法法院不會因任命法官出現問題而癱瘓或成為爭論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