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共同民主黨代表李在明同意國民力量提出的“全面廢除配偶繼承稅”這張牌,繼承稅制改編有望加快步伐。如果民主黨同意執政黨的配偶繼承制免除案,修改繼承稅法,韓國也將和美國、日本、法國等國家壹樣,對從配偶那裏繼承的財產將完全不繳納稅金。
李代表昨天表示:“(執政黨提出的)免除配偶繼承稅有其妥當性。我們也同意,希望這次能處理好。”此前,民主黨壹直在推進將“壹次性扣除5億韓元+配偶扣除最少5億韓元”的繼承稅扣除限額擴大到“壹次性扣除8億韓元+配偶扣除最少10億韓元”的繼承稅制改編案。其宗旨是,配偶死亡時,不出售剩下的配偶壹起生活的房子,讓其繼續生活。對此,執政黨以“廢除配偶繼承稅”予以應對,李代表表明了接受執政黨方案的意向。
配偶繼承稅問題是韓國稅制需要解決的陳年課題。繼承稅的初衷是對轉移到父母、子女、孫子女等其他世代的財產征稅。但是,生存配偶繼承死亡配偶的財產是在同壹代內的水平移動。如果因配偶死亡而繼承財產的父母以後傳給子女,同壹財產將被雙重征收繼承稅,這違反了“壹代壹次征稅”的原則。
再加上,配偶繼承稅課稅與夫妻離婚分割財產時承認對資產增殖的貢獻,不征收贈與稅的理論相沖突的問題也時有發生。因此,美國、英國、法國等很多發達國家如果將財產傳給配偶,就不征收繼承稅。
此次朝野雙方的意見難得壹致,希望能全面廢除不合理的配偶繼承稅。但是,如何處理大企業總裁等高額資產家的數千億~數萬億韓元的股份繼承等問題,如何填補減少的稅收等問題,還需要另外進行深入的討論。1950年制定並維持了75年的配偶繼承稅時代已經改變,行將壽終正寢,現在應該根據“國際標準”進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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