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民主黨代表李在明前天會見了韓國經濟人協會會長團。共同民主黨代表會見以大企業為會員公司的韓經協,是自2015年時任新政治民主聯合代表文在寅會見韓經協的前身全國經濟人聯合會會長許昌秀後,10年來的第一次。此次會晤中,除了修改商法、每周52小時制例外規定外,對推進半導體特別法等懸案的分歧也沒有消除。
李在明會見韓經協是為了提前大選,強化授權政黨形象的“親企業行動”的一環。繼之前接連會見大韓商工會議所等經濟團體聽取意見後,共同民主黨又將範圍擴大到一直以來被打上“財閥團體”烙印並回避的韓經協。
會晤中,韓經協會長柳津要求共同民主黨重新考慮將企業理事的忠實義務對象從“公司”擴大到“公司和股東”的商法修訂。對此,李在明堅持以前的立場,稱修訂法律將使資本市場透明化,消除“韓國折價”。韓經協要求將半導體產業每周52小時工作制例外規定納入《半導體特別法》進行處理,李在明也表示“在現行制度內也可以運用”,沒有接受。李在明強調“企業主導增長”,卻又回避企業界的迫切呼籲,這是令人遺憾的事情。
在這種情況下,李在明表明廢除瀆職罪的意向值得關註。因為商法的修改最令人擔憂的是,小額股東、外國基金對理事們的經營判斷的瀆職罪訴訟泛濫。但是,韓國的瀆職罪除了商法外,還有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刑法的規定,因此需要修改所有相關法律體系的意誌。李在明當天表示,“將制定限制清單,劃圈、打三角、打叉,果斷地取消不必要的限制”,強調了放寬限制的必要性。
修訂商法很有可能只會增加因美國特朗普政府的關稅炸彈、嚴重的內需萎縮而在內外經歷困難的韓國企業的經營不確定性。“韓國折價”的主要原因是企業的革新性和未來增長動力減弱,而不是商法中沒有“股東”一詞。不過,李在明另外提到的廢除瀆職罪問題是給企業活動帶來負擔的韓國法律體系的老課題,希望借此機會采取具體的後續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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