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貸行業法》和《企業結構調整促進法》(以下企促法)修正案等經濟法案的的年內處理實際上已經化為泡影,這有可能給韓國的民生經濟帶來很大的混亂。從明年1月1日起用法律阻止放貸企業殘酷高息貸款之路暫時消失,企業的整改程式全面中斷,本有回生希望的企業也大批陷入破產危險的可能性進一步增大。
此前的11月,國會政務委員會所屬朝野議員們達成了協議,決定在本月末日落之前把企促法時限延長2年零6個月。同樣,對限時到期近在眼前的《放貸行業法》進行修訂,就貸款利率上限從34.9%下調至27.9%達成了一致意見。但是國會把這當作與此完全無關的執政黨和在野黨之間的政治攻防而毫無結果,進入本月以來,政務委員會法案審查小委員會未能對兩個法案進行過一次討論。
即使雙方在年內成功達成戲劇性的協議,法案也必須依次經過委員會會議和全體會議、法制司法委員會。但是目前連31日的總會召開與否都不是很明朗,因此事實上在年內處理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因國會的這種不正常行為而引起的損失,卻要由平民和企業來承擔。政府擔憂過高的貸款利率會給老百姓帶來損失,目前把儲蓄銀行和貸款企業等的最高利率限制為年利率34.9%。但是如果《放貸行業法》修訂案無法在國會上通過、失去法律效力,這種限制將被取消。也就是說,即使放貸企業和資本企業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利率提高至50%甚至100%,法律也不能對其進行制裁。
當然即便限制消失,放貸企業也不一定就會馬上急劇提高利息,但以中小放貸企業為中心上調實際利率的可能性較大。因為現在也有相當一部分企業採用法定最高利率(34.9%)或與其相似水準的放貸利率。信貸金融協會透露,今年第三季度(7 ~ 9月)進行10次以上放貸的40家註冊企業中,與信用等級無關、採取法定最高利率(34.9%)的企業有25家(62.5%)。
企業的混亂也不可避免。隨著企促法因限時不可能推進整改,企業必須在自律協約和法庭接管中選擇其一。債權團自律協約必須得到債權銀行100%的同意因而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果選擇法庭接管就很難得到新資金的支援。
就因國會這種推遲處理法案而擔心民生受到損害,金融委員會委員長任鐘龍也表示很煩悶。任委員長在28日與記者團的迎新座談會上表示,“撇開政黨的利害關係,經濟法必須要全力推進。”“執政黨、在野黨及政府達成協議,條款都做好了,但立法程式沒有啟動,不免讓人憂心。”
金俊一 •張潤貞 記者 jikim@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