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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積香煙時最高可罰款5000萬韓元

Posted September. 13, 2014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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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香煙提價方針,出現了囤積香煙的現象,對此政府決定從12日開始到確定香煙提價的時候,如果制造公司、進口公司和批發零售公司如果出現囤積現象,將會處以最高5000萬韓元的罰款。

計劃財政部當天表示,自發表香煙提價後有可能會發生香煙囤積現象,因此會限時性地實施上述內容的“有關囤積居奇行為的告示”。

隨之,如果煙草制作、進口公司為了趁機銷售更多的香煙,制造或進口過多的香煙、批發零售商為了在以後以更高的價格銷售香煙而購買過多的香煙,都會受到處罰。

具體來向,制造、金某公司的制作或進口量比今年1—8月份高出4%就會受到制裁、批發零售商的購買量超過同期月平均購買量的4%,也將以違反告示而受到處罰。這次的告示將從當天中午12點開始截止到香煙提價案通過國會,實際提升煙價的時候,是限時性制度。

不是制造、進口公司或批發零售商的個人大量購買香煙不屬於違反告示的行為。但是如果未受到香煙銷售許可俄個人囤積香煙,並銷售給其他消費者的話就會根據香煙事業法處以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1000萬韓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