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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無撫養,無繼承”

Posted September. 28, 2010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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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SBS TV人氣電視劇“燦爛的遺產”中,真誠食品會長(奶奶)留下遺囑,將全部財產留給了並無血緣關係的高銀星(韓孝珠飾)。因為奶奶認為,比起不懂事、愛胡亂花錢的兒媳婦或孫子孫女,心地善良的銀星更能守住她的遺產。當然,現實生活中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民法是以血緣為基礎,即使立遺囑將財產遺贈給他人,家屬也能從“遺產保留部分”中繼承一定數額的遺產。即銀星得到一半的遺產,其餘的一半則由家屬繼承。

▷以後,即使是父母、配偶或子女,如果不履行一定期間的撫養義務,也將無權繼承遺產。法務部認為,有必要對家庭關係制度進行全面改革。因此,設立了修改家庭法特別分科委員會。預計,于明年上半年確定修改案。如果制定出這一修改案,那麼,回避撫養父母的子女將無法繼承父母的遺產,而且拋棄子女的父母也將無法分得屬於子女的那部分財產。

▷上月,在天安號爆沉事件中犧牲的鄭範九兵長的母親,在兒子的迷你網頁中寫道,“兒子周歲的時候,我們就分開了。當時,別說精神賠償了,他(丈夫)連兒子的撫養費都沒給。现在,儿子死了。他却从我这里拿走了儿子的死亡补助金。”已故申賢俊長官的母親,在其兩歲時離開了他。但是,在申賢俊長官死後,其母也得到了1億韓元的死亡補助金。申賢俊長官的父親說:“這些錢是兒子用生命換來的,一分也不能亂花。”因此,他向法院提起了限制繼承的訴訟。

▷2008年1月,廢除戶主制之前,在同一戶籍上的人都被認為是家屬。隨著民法的修改,“配偶、直系血親”以及“一同維持生計的直系血親的配偶、配偶的直系血親、配偶的兄弟姐妹”被認為是家屬。民法規定,夫妻、直系血親及其配偶之間,以及其他一同維持生計的親屬之間,有彼此撫養的義務。即使因婚姻和血緣成為家屬,在沒有履行撫養義務的情況下,享有繼承權,似乎顯得並不公平。繼承中的“坐轎子”現象也終將消失。

評論員:金順德 yuri@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