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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政宣傳處拒絕本報公開信息的要求

Posted June. 08, 2007 04:37   

國政宣傳處以“對外保密”爲由,拒絕公開通過外國駐韓國大使館收集的有關外國記者室運營情況的原始資料,因而受到侵犯知情權的批評。

本報最近要求國政宣傳處公開有關外國記者室運營情況的原始資料,但宣傳處7日表示:“不會接受《東亞日報》的請求。”宣傳處有關人士當天表示:“對這件事情,有兩名市民也要求公開信息,但最近做出了‘對外保密,不能公開’的決定,短期內將正式通報該結果。”

作爲不能公開的理由,宣傳處表示,製作資料的外交通商部將該資料分類爲“對外保密”文件;如果公開有可能升級爲外交問題;重要內容已全部公開。但宣傳處也沒有接受刪除新聞來源等有可能引發外交問題的內容,只“公開部分內容”的要求。

但有人指出,宣傳處爲證明所謂的《採訪支援系統先進化方案》的正當性,向國民列舉的外國事例是對外保密內容令人難以置信。

宣傳處在上月22日發表了以整合記者室爲主要內容的《採訪支援系統先進化方案》。表示:“通過對各國駐韓國大使館進行調查發現,像韓國一樣運營記者室系統的國家只有日本。”

但最近媒體採訪發現美國在各部門均設有“記者室(Press Room)”,外國記者室運營情況與宣傳處發表的內容不同。

因此,圍繞究竟是對各國駐韓國大使館的調查出錯,還是宣傳處對從各大使館獲得的調查結果進行篩選後發表,引起了爭議。

而且宣傳處多次表示將通過開設資訊公開視窗,抵消因整合記者室和限制與公務員接觸産生的副作用,但仍拒絕公開信息,因此受到批評。

有人指出,這表示對政府壟斷資訊後有可能在篩選後公開信息的“擔憂”變成了現實。

韓國國家紀錄研究院首席研究員全鎮漢說:“政府爲隱瞞不利資訊,經常找‘對外保密’的藉口。由於法律依據薄弱,最近在國家資訊院制訂的《秘密保護法》中刪除了該條款。我們只能認爲,稱向國民發表的內容是‘對外保密’文件是爲了拒絕公開信息的惡意性行爲。”

延世大學傳媒宣傳研究生院院長金永錫說:“時代的發展要求政府和權力者盡可能地向國民提供更多的資訊,以說服國民。如果除了正式發表的內容以外,不能接觸其他資訊,其損失將轉嫁到國民身上。”



吉鎭均 leo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