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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擊朴槿惠”的案犯一審被判11年徒刑

Posted August. 04, 2006 03:20   

5.31地方選舉臨近之際,襲擊大國家党前代表朴槿惠的嫌疑(殺人未遂等)而被拘留起訴的池忠浩日前被判處11年徒刑。

3日,首爾西部地方法院第11刑事部(部長審判員 金潤權)在對池忠浩的一審中宣判說,池忠浩犯傷害罪及違反《公職選舉法》,判處8年徒刑,又因恐嚇未遂及損害公物罪判處3年徒刑,共判處11年徒刑。

但是法庭表示:“沒有證明殺人的故意性的證據”沒有認可其殺人未遂的嫌疑。法庭在判決書中宣佈:“池忠浩用刀劃傷女性臉部,其手法極其惡劣,傷害的程度也非常嚴重。”



snow@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