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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産稅和綜合房地産稅最多可能增至去年的3倍

財産稅和綜合房地産稅最多可能增至去年的3倍

Posted March. 01, 2006 05:45   

成爲衡量財産稅等土地相關稅和宅地開發專案的土地補償標準“標準公示地價”今年平均上漲了17.81%。

在首爾江南地區等公示地價大幅上漲的地區擁有土地的人們的財産稅和綜合房地産稅等擁有稅負擔最高可能會增至去年的3倍。

建設交通部28日表示,全國的標準地公示地價比去年平均上漲了17.81%,其中,首爾、仁川、京畿等首都地區上漲了20.76%,除仁川外的5個廣域市上漲了7.84%,其餘市郡地區分別上漲了12.25%。

標準地公示地價2004年上漲了19.34%,2005年上漲了15.09%,再加上今年,現政府執政後的最近3年內的累計上升率高達61.81%。

行政中心複合城市預定地——忠清南道燕岐郡和公州市的公示地價今年分別上漲了60.93%和40.01%。

首都地區的情況是,首爾的江南區(37.79%)、松坡區(34.74%)、瑞草區(25.46%),京畿道的城南市盆唐區(44.94%)、平澤市(30.85%)、龍仁市(30.26%)等地的公示地價大幅上升。

建設交通部土地企劃官朴庠禹說:“去年全國的平均地價上升率爲4.98%,但爲了‘公平課稅’,公示地價比實際地價大幅上升。”

公示地價大幅上升的地區,包括綜合房地産稅在內的擁有稅最多可能增至去年的3倍。

因爲,綜合房地産稅的課稅標準(計算稅金的標準金額)從去年的“公示地價的50%”提高到今年的70%,包括財産稅在內的擁有稅的上調限度也從前一年的150%大幅提高到300%。

另外,建設交通部從今年開始改變了公示地價的計算方式,但卻沒有預先進行說明,因此引發了爭議。

如果按照以前的方式計算,今年的公示地價上升率達17.94%,3年內的累計上升率達78.02%。

對此,朴庠禹解釋說:“去年以前的上升率計算方式不能如實反映各地區的地價上升情況,因此更改了制度。”

對此次標準地公示地價持異議的土地所有者只要在30日以前向建設交通部提交異議申請,那麽4月20日以前就會重新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