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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産課稅標準將上調30%

Posted May. 31, 2004 22:02   

從明年開始,與房地産相關的徵稅標準將上調30%。

另外,目前市郡區等地方自治團體擁有的徵稅決定權將轉移到中央政府。而當初政府決定的把建築物和土地合起來收稅的標準將改爲分開收稅。

31日,財政經濟部次官金光琳主持召開了房地産稅制改革推進委員會,制定了以上述內容爲中心的房地産稅制改革方案。

根據該改革方案,從明年開始,徵稅標準將從今年的公佈市價的39.1%上調至50%,增幅爲10.9%。

即使引進針對擁有多處房産的人的綜合房地産稅制,但爲了阻止稅率增加帶來的負擔,政府將研究把土地和建築分開收稅的方案。

但是,針對擁有多處房産的人的收稅標準將比過去高,因此,他們的負擔將比現在大。目前還很難展望具體的上調幅度。

政府決定,把用綜合土地稅運營的收稅制度分成土地稅和綜合房地産稅,而土地地稅將像現在一樣,只對市郡區管轄的土地進行收稅。

綜合房地産稅的方案將以在全國擁有一定土地以上的人和在2個以上市郡區擁有土地的人爲物件。

針對住宅建築物的收稅體系也將把目前的財産稅分爲財産稅和建築物部分的綜合房地産稅,而財産稅只對管轄區域內的建築物徵稅。

對建築綜合房地産稅提出了3種方案,即△把住宅和事業用建築物合在一起△除事業用和工廠用建築外,只算住宅△把非住宅建築定爲最高稅率。但是,把非住宅建築定爲最高稅率的方案因可能對租賃住宅商人帶來損害,實際上已被否定。

政府還決定,目前地方自治團體沒有分開收稅的農場、林地、牧場、工廠用地、高爾夫球場、別墅等不包括在綜合房地産收稅方案內。

政府決定,改變土地綜合房地産稅的課稅標準決定方式,由目前地方自治團體長決定改爲按公佈市價的50%徵收。

政府將于9月份向定期國會提交《綜合房地産稅法》,如果通過,將于明年開始實行。



孔鍾植 高其呈 kong@donga.com ko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