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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在野黨眼中的“彈劾撤回論”

Posted March. 21, 2004 23:05   

如果大國家黨和民主黨爲解決嚴重分裂國論的彈劾政局,有意提出撤回彈劾,那麽就應該收集黨的意見後,堂堂正正地加以推進。姑且不論能否從法律角度撤回彈劾,只要在政治上存在錯誤,就應該以党的名義加以糾正。這才是表決通過總統彈劾案的政黨應做的事情。

由參加大國家黨代表競選的金文洙議員主導,加上因失去民心而心存畏懼的一些議員極力迎合,在國民眼裏只能是“無論如何也要在議會選舉中占一席之地”的膚淺的議會選舉戰術而已。雖然沒有實現的可能性,但是如果企圖以民心爲由擴大黨的影響力,並使其有利於選舉,那麽這無疑是第二次侮辱國民。

金文洙表示,“必須尊重民心所向。”並提出了撤回彈劾的主張。其意是無法避免在民意調查中占70%的國民反對彈劾的現實,那麽試問,在國會進行表決前反對彈劾的多數意見但難道不是“民心所向”嗎? 這無疑就是將民意當作“順則受,逆則棄”的物件。

也有一些議員現在卻說“曲解了民意”。聽起來這只是即使自己的要求得不到滿足,也以“曾主張過撤回彈劾”爲由在議會選舉中得到選票的窘迫的辯解而已。

國民並不認爲表決通過彈劾案是某某個人的行爲。因爲國民認爲彈劾總統是大國家黨和民主黨主導的集體行爲,所以刮起了對在野黨的逆風。如果在野黨承認錯誤,就應該由黨出面表示負責,而不是幾位議員出面表態。否則,就應該虛心的等待選民們的審判,而不應該做膽怯的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