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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的顧客“痛心疾首”

Posted March. 30, 2003 22:20   

鄭某(26歲,女)購買了一部可以欣賞電影、音樂電視等動影像的IMT-2000型手機,並在代理店職員的再三說服下申請了據說可以感受多種多媒體服務,而且還能得到費用優惠的“顧客體驗”服務。但她只收看了3、4部音樂電視,費用竟比平時多出了10多萬韓元。鄭某表示,“雖然當初聽說只要每月支付5000韓元就可以使用3萬個資訊包,但是資訊包具體指什麽以及使用量爲多少都無從查找。”

移動通信公司在推出新型服務和收費制度的同時,迷惑著用戶,即標出難以理解的專業術語和概念,迷惑消費者而獲取利潤。

△迷惑消費者的專業術語:SK電信利用“支付1萬韓元,可通話11個小時”的廣告語,在推出服務後的3個月內確保了66.7萬名申請者。但據調查,實際得到優惠的時間遠遠達不到用戶的期待。

這是因爲移動通信公司並非以秒爲單位收費,而是以“10秒等於1次”的概念計算費用,因此,用戶錯誤地認爲,繳納1萬韓元則不僅可以進行相當於1萬韓元的收費通話(1個半小時),此外還可以進行增加的9個半小時(平常白天時間,每10秒爲20韓元標準)的免費通話,但實際上只有4~5個小時。

因爲如果適用次數概念,則通話時間爲11秒也計算成2次,其結果消費者多支付了未使用的9秒的費用。

用戶已達20萬人的無線因特網多媒體服務的專用收費制度也如出一轍。在收費說明中標明“用5000韓元可免費收取3萬個資訊包”,但對何爲“資訊包”、每下載一個商品的費用爲多少,無任何說明。

使用多媒體服務的公司職員禹某(27歲)氣憤地表示,“下載一個鈴聲的費用也超過1萬韓元。”“網頁上只標明資訊費(200~900韓元),對資訊包卻無任何說明。

資訊包是指通過手機傳送的信息量的單位,每個普通音樂或動影像的量達4000~2萬個資訊包,因此每個文件的費用達6000~3萬韓元。

△應時刻警惕:根據現行法規,即使廣告內容和實際服務有出入或未標明詳細的使用資訊,也無法管制企業,因此用戶自己應時刻警惕。

對此,SK電信負責人表示,“對出現高額費用的用戶,將實行在一定時期內無限制免費使用定額費用制,正在減少相互間的磨擦。”



sublime@donga.com jay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