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推算,約有60%以房地産作抵押從銀行貸款的個人負債比率超過了250%。負債比率是個人在銀行、保險公司、信用卡公司、資産投資單位等所有金融公司的負債額除以年收入之值。
金融監督院銀行監督局局長鄭成淳於20日表示:“據推算,在以房地産作抵押貸款的人中,負債比率已超過250%的個人占60%左右。”
國內各銀行打算對負債比率超過250%的個人給予房地産抵押貸款時,加收0.25~1%的利息。
估計今後只要有擔保就無條件給予貸款的慣例將不復存在,而且借款人的信譽將直接反映到貸款利息中。
▽爲何限制在250%水平:金監院方面表示,據對國內主要銀行負債比率和撇賬率的相互關係進行分析研究的結果顯示,負債比率在100~250%之間的客戶的撇賬率爲0.5%,而在250~300%之間的客戶的撇賬率已急漲至0.8%。
據此,金監院將250%的負債比率作爲評估“貸款額比總收入多”的標準。這類似於政府在過去促進企業結構調整時作爲尺度的200%的負債比率。
國民銀行副行長金英日表示:“至今爲止,對房地産抵押貸款的人並未正常要求提出收入證明材料。”“只要準確評估個人負債償還能力,它就會成爲利息差別化的契機。
▽明年起很難得到貸款:從今年9月開始,只有500萬韓元以上的貸款記錄進入了銀行聯合會電算網,但從明年1月起,所有的貸款記錄將全部進入電算網。屆時,個人負債情況將全部暴露在電算網上,預計負債比率超過250%的個人數將會大增。
國內各銀行認爲,目前有50~60%的借款人的負債比率已超過了250%。
尤其像家庭主婦和並未準確申報收入情況的私營業者將在利息方面受到很大的損失。
不加收利息的新韓、Hana銀行決定根據貸款人的信譽情況縮小貸款限度,而韓美銀行則決定,如果借款人的負債比率超過250%,將抵押貸款比率從60%降至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