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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檔案閱覽代理人限定為1人”

Posted August. 02, 2023 07:41   

Updated August. 02, 2023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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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國務會議表決通過了《總統檔案管理法施行令修訂案》,該修改案規定,將可以閱覽總統檔案(記錄物)的代理人限定為1人,代理人不能閱覽秘密檔案。對於盧武鉉財團要求指定代理人閱覽盧武鉉前總統的檔案壹事,政府制定了閱覽權限和限制依據。

據總統室透露,尹錫悅總統主持的當天國務會議上表決通過了內容為△在前任總統死亡或昏迷的情況下,即使是通過家屬協商指定的代理人也不能閱覽秘密檔案 △代理人通過家屬協商只能推薦1人,如果不能達成協議,可以按照配偶、直系血親順序推薦等的《總統檔案管理法施行令修訂案》。

代理人可以訪問閱覽的檔案範圍有△前任總統及其家屬相關的個人信息 △前任總統及其家屬的權利救濟信息 △前任總統傳記出版目的的信息等3種。

政府之所以推進上述修訂案,是因為盧武鉉財團在此前的今年3月份要求在盧武鉉前總統的8.4萬多件總統檔案的保護期限15年到期後,通過代理人閱覽。但是,政府對現有的施行令帶著△對前任總統去世時可以閱覽總統檔案的代理人數量沒有進行限制,△代理人的閱覽權限與前任總統的權限相同的問題意識,推進了修訂案。

對此,盧武鉉財團反駁說,根據修訂案的閱覽權限制只適用於盧前總統方面,這是以特定人為對象的“處分性立法”,並於4月向行政安全部提交了反對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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