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不能因为15年前的个人事务而影响正在进行的特检调查。”正在调查尹锡悦前总统夫人金建希干政疑惑的特别检察官闵中基20日首次就其在2010年新半导体科技退市前出售1万多股获利超过1亿韩元一事发表了立场。他强调,股票的取得和出售都没有违法,自己将履行特别检察官的职责,拒绝了辞职的要求。闵特检在相似的时间抛售了特检调查对象金建希的“暴利投资目录”中出现的股票,这一事实曝光后,闵特检似乎试图将此事定性为“公诉时效已经结束的个人事务”,从而了结相关质疑。
然而,如果不对取得和抛售股票的过程作出具体说明,疑惑必然会接连不断。新半导体科技被称为“导致KOSDAQ市场制度都被改变的、典型的劣质借壳上市案例”。该公司2009年10月通过借壳方式进入科斯达克市场,仅仅5个月后的翌年3月便被暂停交易。面值500韩元的股票在借壳上市后一度飙升到每股1.78万韩元,随后因财务造假,迅速沦为废纸。据说,7000多名散户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因此损失4000亿韩元,但据称,闵特检和他们不同,投资3000万-4000万韩元后以1.58亿韩元的价格抛售。这相当于收益高达4-5倍。如果无法就“经何人介绍、以什么价位买进、如何出售”等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外界对于其是否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怀疑就不会消除。
金建希被特检组拘留起诉是因为投资股票。特检组推翻了金建希“我不是股票专家,而是像普通投资者一样,按照证券公司职员的指示进行了投资”的辩护逻辑。金建希与证券公司职员通话的录音文件是决定性的一击。据说,2009年场外收购德意志汽车股份时,金建希以8亿韩元左右的价格收购新半导体科技的股票,并在上市后不久以15亿韩元的价格卖出。特检组认为,当时金建希说了“卖空”“借壳上市”等话,难以看作是普通投资者。闵特检与嫌疑人进行了同样的股票项目交易,接受闵特检指挥的调查人员一直怀疑嫌疑人的话,那么闵特检“在证券公司职员的劝导下出售了股票”的解释,又如何让人相信呢?
针对金建希的特检调查,由于是把旧政权作为调查对象,具有政治性调查的性质。即便调查再周密,也难以让调查对象心悦诚伏。但是,如果特检存在缺陷,将成为不服的借口,对调查结果的争议只会越来越大。闵特检又如何反驳“仅从收益率来看,金建希不到2倍,而闵中基超过4倍”的主张呢? 仅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闵特检的股票买卖并非个人事务,而是直接关系到200多名特检组全体公信力的问题。
闵特检从担任高等法院部长的2008年起,公开了持有该股份的事实。在2010年的国政监查中,该股票的退市引发了巨大争议。虽然无法确定闵特检何时起得知金建希也持有相同股票,但他本来就不应该接受特别检察官的任命。无论股票是赚了还是赔了,他都应主动回避。法官出身的闵特检,理应比任何人都清楚,一旦被怀疑具有“不当外观”,即便时隔多年,不信任也不会消除。闵特检要么进一步作出说明,要么应自行决定是去是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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