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1年前因咬断企图性侵自己的男子的舌头而被判有罪的崔末子(79岁),在其再审庭审中,检方求判其无罪。
23日,釜山地方法院刑事5部(部长法官 金贤淳)进行了崔某再审的首次庭审和结审庭审。当天,检方向法院请求宣告崔某无罪。检方表示:“本案系针对突如其来的性暴力,受害者的正当行为不可谓过当,亦不构成违法”,“请求认定被告人属于正当防卫,宣告无罪。”检方随后向崔末子道歉称:“对于本应受到保护的性暴力受害者崔末子女士,我们带来了难以估量的痛苦和伤痛。”崔某的辩护律师表示:“因司法部门之故,导致施害者与受害者身份倒置的本案,虽然迟了,但终获纠正。继检方之后,期待法院作出回应。”
身着白色上衣、安静坐在被告席上的崔某,当审判长要求做最后陈述时,宣读了准备好的一页手写文件。崔某表示:“1964年那天的噩梦至今历历在目。国家将我定为罪人,让我在痛苦中度过了61年”,“希望制定相关法律,让后代们能在没有性暴力的世界里幸福生活。”宣判日期定于9月10日下午2时。
崔某走出法庭时,曾面露笑容高喊“我赢了”。在法院外会见记者时,她表达了感想:“多亏了一直保护我的市民团体、律师和国民们,我才能走到这里。”对于检方求判无罪并道歉一事,她表示:“既然我亲耳听到(他们)承认错误并道歉,我认为大韩民国仍存在正义。”崔某还双手聚拢至头部比出心形,向支持者们表达了感谢。
1964年,当时18岁的崔某因咬断企图性侵自己的男子的舌头致其1.5厘米舌头断离的嫌疑被拘留起诉。当时法院判处崔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法院未采纳崔某关于“为防御性侵而实施正当防卫”的主张。案发56年后的2020年5月,崔某申请再审,但一审和二审法院均以“无证据证明检察官在过往调查中存在非法拘禁及强迫认罪”为由,驳回了其申请。大法院经过逾3年的审理,以“‘崔某主张属实之情节已相当充分’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釜山高等法院于今年2月采纳了崔某对其中伤案件再审驳回决定的上诉。
釜山=金华英记者 run@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