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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帝国的慰安妇”之类不能赞同的叙述虽然很多,但司法处理必须慎重

《社论》“帝国的慰安妇”之类不能赞同的叙述虽然很多,但司法处理必须慎重

Posted December. 08, 2015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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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机关上个月18日以涉嫌损害名誉罪对撰写《帝国的慰安妇》一书的世宗大学日语日文科教授朴有夏(音译)提起不拘留起诉后,有韩国和日本的知识界人士发表声明,批评这是对学问和表达自由的侵犯。在日本政府不承担法律责任、不进行道歉、不作出赔偿的状况下,围绕慰安妇问题的争议稀里糊涂地扩散,是令人忧心的事情。

《帝国的慰安妇》在朴教授2013年8月印刷第一版的时候,就因其关于慰安妇的记述与此前已经查明的事实有出入而引起了争议。去年6月,慰安妇老奶奶们以该书部分文字侵犯她们的人格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暂停出版,法院在今年2月决定,须删除其中34处文字才可出售。诸如,“朝鲜人慰安妇(与日军)是同志关系。”“基本上是预计有收入的劳动,从那种意义上讲,是‘强奸型卖淫’。或者是卖淫型强奸。”抛开这些内容是否有学术上的论证不谈,仅表述而言,也是令目前在世的慰安妇问题受害者们完全无法接受的。

负责调查慰安妇老奶奶们起诉事件的检察官表示:“通过联合国调查资料、宪法法院决定、美国联邦国会众议院、日本河野谈话等客观资料,我们确认,朴教授书中的内容是用捏造的事实,损害了慰安妇问题受害者们的名誉。”

朴教授根据法院的命令删除了书中存在问题的部分重新出版,但没有修改不认为日本政府负有责任的观点。他声称:“很难说,日本国家对于强制带走负有法律责任。换句话说,加诸慰安妇身上的暴行和强制性无偿劳动的损失,首先只能看作是相关企业和军人个人的问题。(191页)”

这一观点,与国际社会认为慰安妇问题明明白白是日本犯下的战争犯罪、日本必须承担相应责任的观点不同。此外,“如果说‘朝鲜人慰安妇’是军事需求品,遭到强奸的荷兰女性和中国女性则是‘战利品’。(219页)”等表述,在文理上也有引起误会的地方。在动员慰安妇方面,韩国内部也有合作者、慰安妇最多达20万名的数字根据不足等等,依朴教授的观点来看,都有不无道理的地方。

随着“慰安妇”受害者崔甲顺老奶奶5日去世,现在生存者只剩下46人了。在决定是否起诉方面,作为检察机关,将不得不考虑老奶奶们的名誉和感情。但是,本报认为,应把《帝国的慰安妇》的评价交与学界和市民团体,是否决定对朴教授进行司法处理,也以慎重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