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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军用服饰’,需支付版税”

Posted November. 10, 2010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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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当局计划申请新型作战服(图片)图形的特许权,如果申请获批,今后不得擅自制作新军用款式的服装、鞋、包等“军用服饰”。

9日,国防部相关人士表示:“从明年7月开始,将向军队发放新型作战服。目前已经申请新型作战服的特许权,最快可在本周内完成版权注册。如果今后有民间企业擅自模仿制作作战服款式的服装与配饰,需要依据版权法接受法律制裁。”

根据《军用物品管理法》,民间不得出售作战服及军帽。但是,制作销售作战服图形的服装及配饰不受相关管理法限制。

但是,如果军当局申请新型作战服图形的特许权,今后制作销售带有相应图形的产品时,需要获得军当局的许可或向军当局支付版税。军队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还没有决定版税问题,但如果未经许可擅自盗用作战服图形,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国防部于去年12月推出了新型作战服,服装图形与以往的迷彩图形不同,结合花岗岩形态及针叶树、树丛、泥土、石头等形象,制作了数码图案。从今年9月开始,新型作战服已经发放给陆军17师团的部分将兵试穿并检查功能上有无不便之处。



刘成云 polari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