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美国联邦法官爱德华•达维特为新上任的法官们,制定了十诫命。他的十诫命包括要亲切、要忍耐、要有威严、不要自我陶醉等,还有“尊重常识(common sense)”。没有丰富的经验和自我修行,便很难实践这十条诫命。据说,国内一名元老级的法曹人,经常向新上任的法官们强调,要虚心学习前辈们丰富的经验。而且,还忠告说:“不要以为前辈们不怎么样,瞧不起他们”。在检察官和律师当中选拔法官的美国,或者是连续10年通过法曹考试选拔法官的日本,都同样重视法官的经验和年龄。
▷去年,我国新上任的92名法官的平均年龄为28.8岁。2005年,新任法官的平均年龄为29.7岁。但是,随着新任法官中,女性的比例增加,其平均年龄也在持续下降。新任法官中,43%的年龄在27岁以下。甚至,其中还有5名年仅25岁的女性。她们在读大学时,就用功学习法律,通过了司法考试。之后,用2年的时间,完成了司法培训学院的课程。她们都是优秀的精英分子。但是,新任的男性法官们,却只有担任军事法官的经历。他们大部分都没有经历过这样一个学习过程。
▷对于姜基甲议员的国会暴力事件和PD手册歪曲报导的事件,法官均判无罪。这使得责难法官的天赋及经验不足的人变得越来越多。有分析指出,根据司法考试和司法培训学院的成绩顺序,批量生产的年轻法官,对于社会缺乏理解,也不了解国民对于法律所持有的情感。因而,他们所做的判决与常识,距离较远。这一分析很有说服力。于是,所属于最高法院咨询机构的司法政策咨询委员会建议,多任用具有律师或者检察官经验的法官,而且,那些毕业于法律学校的学生,则要具有2年以上担任裁判研究官的经历,才能任用为法官。
▷生活经验丰富、理解能力强的法官,失误较少,而且很少会傲慢或自以为是。若考虑到这些的话,有必要积极地检讨上述意见。但是,要从1998年到2007年实行的预备法官制度的失败中,吸取教训。虽然中断预备法官制度是因为法官不足,但是差别对待同期的法官,引起法官们的不满,也是中断预备法官制度的原因之一。而且,要考虑到司法培训学院毕业的优秀毕业生们,还会选择进入律师事务所这一事实。
评论员 权顺泽 maypole@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