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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检察官搜查“公荐特别党费”

Posted April. 15, 2008 03:08   

围绕着公荐相关的一些疑惑,亲朴党派比例代表1号当选者杨正礼(31岁)召开了记者会,并表示支付了特别党费。杨某参加完当选者大会后,向记者透露:“因为党先联系我,我才申请了比例代表。至于特别党费金额,现在无法透露,不过在会计处理过程中应该能揭晓”。杨某主张:“如果党遇到了问题,我们当然乐意相助”。不过按照杨某的发言可以推断,亲朴党派推荐杨某为比例代表候补时,收取了特别党费。关于刚毕业的女大学生能在金融机关贷款10亿8000万韩元的事实,也需要相应的金融机关做出合理的说明。

4•9中选40日前,2月29日在公职选举法内新设了一项“政党候补推荐相关金品收受禁止”规定(47组2)。其实政治资金法中明明有收受行为处罚条款,不过又新设公职选举法就是为了防止政党利用公荐进行买卖。为了禁止选举后密约支付特别党费的公荐事例,还规定了“暗示提供金品”的处罚方式。

即使有了新规定,还发生了“公荐幕后的特别党费”事件,似乎又回到了以前公荐买卖的旧时代。买卖国会议员职位是犯罪行为,这些事件的主谋和参与者或者集团就是蹂躏国民主权的民主主义公敌。

首先,如果各政党内曾发生过类似的事例需要自觉对外透露。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将会根据明晰的内容调查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总选结束后一个月内,政党和候补们必须要向选举管理委员会提交收入与支出会计报告,不过如今也无需等一个月了。

亲朴党派徐淸源代表必须公开杨某的特别党费金额。如果是正当的,就没有无法公开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