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深入研究进行快的话,从明年起,就会对电话,电力,城市煤气费用等公共收费执行价格上限制度的方案。
以阻止公共企业们因放慢经营而增加的费用转嫁给收费方面的方法,来确保公共收费的稳定和公共企业的经营效率。
16日,财政经济部向国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所属的李相庚(大团结民主新党)议员,提交了以上述内容为主体《调整公共收费时,有关执行控制引诱(Incentive)方式的研究》的报告书。此报告书是在上个月,财政经济部向信息通讯政策学会委托劳务而收到。
据报告书的内容,政府把45个项目的公共收费划分为3阶段:第1阶段是通讯,电力,煤气部门;第2阶段是铁路,上下水道;第3阶段是其它公共收费。政府正在深入研究以上述3个阶段的顺序制定一定的价格上限,不得收取超出价格上限的费用的价格上限制度的方案。
引导公共企业估计生产增加率的目标值之后,制定价格上限,从而能达到减少劳务费等经营效率化目标。
现在正在调整消费者缴纳在提供公共服务时,产生的所有费用(成本,劳务费等)的“总括成本方式”。
对此指出道:没有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设备,公共企业们尚未觉悟减少费用的必要性,从而引发放慢的经营的这一点成为了问题。
在第1阶段中政府计划首先将对完全民营化的通讯部门和因股市中股票的上涨,企图追求利益的电力,煤气部门执行价格上限制度。
在第2阶段中对于铁路,上下水道部门的公共企业们长期困扰于慢性赤字的情况,准备经营改善综合对策之后,计划中长期的执行价格上限制度,因此提高铁路收费和地方上下水道收费的可能性大。
财政经济部负责人说道:“以此报告书为基础,通过相关部门的协商,计划今年之内将发表具体的执行方案。”
郑任洙 申致泳 imsoo@donga.com higgledy@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