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大法院全员合议庭(主审金滉植)对尚志大学事件下达判决并提出国家对私立大学监督权限后,法院内部评价说,该判决明确反映出13名大法官的理念倾向。
在教育人力资源部主导下进行的临时董事选任正式董事的行为无效的多数意见(8名)和提交反对意见的5名大法院之间发生了争执,这令人联想到围绕私立大学自主性和公共性的保守和进步两大派之间的争斗。
特别是金英兰、朴时焕、金知衡、李鸿熏、田秀安等大法官自今年2月份对蔚山北区厅全国公务员工会罢工参加人员被取消晋升资格问题进行判决时期后,他们再次一致提出了反对意见。
去年7月份形成现在大法院机构后,大法院全员合议庭进行判决的案例共有13件。其中直接反映出个别大法官理念性倾向的事件仅仅达到2件。
巧合的是,在这两起事件中,大法院内被分类为少壮派的5名大法官都共同提出了反对意见。在“属于陈旧法律,约定无效”审判等其他事件中,不管是“多数意见”还是“少数意见”,他们的意见大部分都很一致。其中,金英兰、朴时焕、金知衡、田秀安等4名大法官在10件审判中意见都很一致,可是李鸿熏则除了一件审判外,与他们的意见完全一致。为此,在法院内部有些人开玩笑称他们为“大法院内的5只鹰兄弟”。
首尔高级法院的一位审判员说:“在大法官之间发生激烈争斗,反映多种看法是一种非常好的现象。但‘5只鹰兄弟’似乎已经完全被固定。”
两起事件的共同点是都以8比5的形式出现了意见分歧。在大法院全员合议庭的判决中,大法官的意见分为7比6或8比5,说明双方的争论进行得非常激烈。
在两起事件的判决书中包括了8名大法官的多数意见、5名大法官的反对意见,此后还有多数意见大法官的反驳性“对方对意见的补充意见”等。他们互相公开进行了反驳和再反驳过程。
通常,在大法官之间如果出现分歧意见,那么从序列最小的大法官开始提出自己的意见。最后提出意见的大法院院长李容勋就站在多数意见一边。因此,7比6,8比5的比率说明除了参考大法官外,其他大法官的意见各有一半。
大法院有关负责人说:“大法院院长轮到自己发表时通常都站在多数意见方。这是为了维持对12名大法官的领导力。”大法院院长李容勋在这段期间进行的13起全员合议庭判决中都支持了多数意见。
在大法院合议庭中,包括大法院院长在内的13名大法官都会参加。有4名大法官组成的各部门中,如果当意见不一致或有必要更改大法院以前的判例时、认定命令或规则违反宪法或法律时举行大法院召开合议庭。一般来说,通过大法院合议庭做出判决的案件每年仅仅达到10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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