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环境劳动委员会所属议员24日接受劳动部的悬案报告时,就本报提出的疑惑进行了追查。本报此前曾提出疑惑称,劳动部就雇用支援中心洽谈人员公务员化一事和无资格工会“劳动部公务员工会”进行了不恰当的谈判。
▽“职业协会具有工会规章制度”=劳动部当天就本报的报道提交解释资料称:“为了广泛收集职员们的意见,所以不是和工会,而是和职业协会(简称职协)举行了座谈会。”劳动部长官李相洙说:“他们没想过要建立工会。”
但是,国会内部有人指出,不能将劳动部公务员工会视为职协。
据大国家党议员李敬在透露,劳动部公务员工会在自己的规章制度第一条中明确表示:“本组织是‘劳动部公务员劳动组合’,简称‘劳动部公务员工会’”。第二条中称:“劳动部公务员工会的目标是,通过提高工会成员的权益并保障宪法上的权利,即完整的劳动基本权利,为人类应有的生活奠定基础。”
对此,李相洙解释说:“他们从未对我们使用过工会这个词。”
环境劳动委员会委员长洪准杓听后立即指责说:“工会在所有内部文件中都称自己是工会。请长官不要‘睁着眼睛说瞎话’。”
李敬在也指出:“即使他们是职协,按照法律规定,工会委员长赵敏亨也不能与长官进行谈判。”
李敬在还指出:“可以和劳动部长官举行座谈会的人不是赵敏亨,而是总部职业协会代表韩某。一起参加协商的工会委员长、事务总长、总务局长不是职协代表。”
李相洙说:“职协应该按照职称分类进行协商。”从而暗示了会面对象存在错误。
▽“政府政策和晋升问题能成为协商对象?”=议员们还对劳动部与工会就政府政策事项和机构运营事项进行讨论的行为提出了质疑。因为,这是《公务员工会的设立及运营等相关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
大国家党议员安鸿俊指出:“劳动部公务员工会设有勤劳监督官,而《公务员工会法》明文禁止勤劳监督官加入工会,因此严格来说,这属于非法工会。和非法工会讨论政策,协商晋升等问题的行为令人吃惊。”
李相洙对此解释说:“不是和工会协商,而是和职协领导讨论改善工作环境的相关事项。”
但是,安鸿俊斩钉截铁地说:“决策和任用权不是应该和职协协商的事项。”然后指出:“长官说是座谈会,但在听说刊登广告的消息后,劳动部便邀请对方,长官、干部在7天里先后7次和工会进行讨论,因此,只能将这种行为视为协商、协调。”
▽工会内部:“为什么不刊登广告?”=对于工会执行部确定内部方针,决定不刊登反对职业洽谈人员公务员化的广告一事,劳动部公务员工会内部也提出了问题。
部分强烈反对职业洽谈人员公务员化的人宣告成立“雇用支援工会”,从而引发了工——工矛盾。
网名为“柳万载”的人在工会网站上留言说:“要求劳动部工会将原先想要支付给日刊的费用支付给‘雇用支援工会’。支援广告费后立即刊登广告。”
董正民 ditto@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