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查院以韩国道路公社通过不正当的方法推进行淡岛开发事业为由,16日要求检察机关对前道路公社总经理吴点禄、行淡岛开发公司(株)总经理金在福、参与行淡岛开发公司(株)债券发行的金融界两名有关人士等4人进行调查。
监查院还决定,对给金在福写政府支援意向书的建设交通部道路局长、盲目推进事业的5名道路负责人、收购行淡岛开发公司(株)海外债券的邮政事业本部和教员共济会职员等12人追究责任。
但监查院表示,引起滥用权力争论的前总统人事首席秘书官郑灿龙、前东北亚时代委员长文正仁、前总统国民经济秘书官郑泰仁等3名青瓦台有关人士虽然其行为存在不当之处,但还没有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并将这3人排除在要求调查对象之外。
对此,大国家党、民主党、民主劳动党等在野3党一致批评说,这是袒护青瓦台的“赦免监查”。
监查院当天公布了对行淡岛开发事业疑惑的中间监查结果。
监查院表示:“道路公社为引资,仓促推进了事业。金在福在自己没有能力筹集资本的情况下,不计后果地收购经营权,然后试图借用道路公社的信用,筹集投资资金,结果引发了问题。政府有关人士将相当于个人事业的行淡岛开发事业误以为是‘S计划’的示范事业,进行了无差别的支援。”
另外,大国家党当天决定,独自委托检察机关对郑灿龙和文正仁进行调查。
鄭用寬 張康明 yongari@donga.com tesomio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