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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课税标准将上调30%

Posted May. 31, 2004 22:08   

从明年开始,与房地产相关的征税标准将上调30%。

另外,目前市郡区等地方自治团体拥有的征税决定权将转移到中央政府。而当初政府决定的把建筑物和土地合起来收税的标准将改为分开收税。

31日,财政经济部次官金光琳主持召开了房地产税制改革推进委员会,制定了以上述内容为中心的房地产税制改革方案。

根据该改革方案,从明年开始,征税标准将从今年的公布市价的39.1%上调至50%,增幅为10.9%。

即使引进针对拥有多处房产的人的综合房地产税制,但为了阻止税率增加带来的负担,政府将研究把土地和建筑分开收税的方案。

但是,针对拥有多处房产的人的收税标准将比过去高,因此,他们的负担将比现在大。目前还很难展望具体的上调幅度。

政府决定,把用综合土地税运营的收税制度分成土地税和综合房地产税,而土地地税将像现在一样,只对市郡区管辖的土地进行收税。

综合房地产税的方案将以在全国拥有一定土地以上的人和在2个以上市郡区拥有土地的人为对象。

针对住宅建筑物的收税体系也将把目前的财产税分为财产税和建筑物部分的综合房地产税,而财产税只对管辖区域内的建筑物征税。

对建筑综合房地产税提出了3种方案,即△把住宅和事业用建筑物合在一起△除事业用和工厂用建筑外,只算住宅△把非住宅建筑定为最高税率。但是,把非住宅建筑定为最高税率的方案因可能对租赁住宅商人带来损害,实际上已被否定。

政府还决定,目前地方自治团体没有分开收税的农场、林地、牧场、工厂用地、高尔夫球场、别墅等不包括在综合房地产收税方案内。

政府决定,改变土地综合房地产税的课税标准决定方式,由目前地方自治团体长决定改为按公布市价的50%征收。

政府将于9月份向定期国会提交《综合房地产税法》,如果通过,将于明年开始实行。



孔鍾植 高其呈 kong@donga.com ko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