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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将对100万韩元以下的文化艺术费用扣除所得税

文化部将对100万韩元以下的文化艺术费用扣除所得税

Posted May. 10, 2004 22:10   

预计对观赏电影、演出等文化艺术支出费用,在年末对账时,将对年100万韩元以内的费用提供扣除所得税的优惠。

而且政府还欲推进对向旅游事业投资5亿美元以上的外国人,提供外国人专用娱乐场营业权的方案。

开放的我们党政策委议长丁世均和文化观光部长官李沧东10日在国会举行党政协商会,决定以这样的方向修改《文化观光法》等相关法律。

丁世均表示:“我将努力使对文化艺术消费扣除所得税的方案在定期国会中获得通过。我们计划,为在旅游领域吸引外国人投资,将修改对外国人专用娱乐场营业权的规定。”

文化部推进的扣除所得税对象是,公演场、展示场、电影院等文化设施的票价、购买图书、音乐、VCD等文化商品和美术品的费用,以及文化教育讲座听课费等。

但修改税法的部门财政经济部以提供重复优惠的可能性以及征税制度混乱为由,反对提供扣除所得税的优惠。因此,预计将引发部门之间的争议。另外,文化部就建设2万亿韩元规模的广州文化中心城市事业,向开放的我们党要求,尽快分配明年所需的1399亿韩元的预算。



崔永海 yhchoi65@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