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起地方自治团体和纳税者们极力反对的财产税敲定案以政府方针被最终确定,而对主要内容并没进行调整,维持了原先的框架。
特别是,从汉城江南地区70%左右的公寓情况看,有可能要实施政府本月3日发表的政府案的大部分规定,因此,预计会引起许多反对。
行政自治部通过22日发表的“2004年共同住宅财产税课税标准(课标)敲定案”,对于标准市价3亿韩元以下的公寓,允许自治团体长在10%以下的范围内调整加减算率。
另外,对于新建房屋的当初规定做出了一些让步,把每坪方米的标准市价规定在了17.5万韩元,而当初方案为,把新建房屋每坪方米的标准市价从17万韩元上调到18万韩元。
行政自治部长官许成宽表示:“汉城江南地区财产税上升幅度将从当初最高限度7倍会下降至5~6倍。但是位于非江南地区,而且价格在国税厅标准市价为准3亿韩元以下的公审财产税上升幅度将从30~50%下降到20~30%。”
许成宽还表示:“根据此次的最终敲定案,各自治团体之间的财产税标准会有所不同,因此,根据不同地区会有较大偏差。政府决定讨论收回课税标准决定权的方案,就是在明年年内通过修改地方税法,从地方自治团体把课税标准决定权收回到中央政府。”
根据此次敲定案,从财产税被减轻的比率来看,与当初方案相比根据地区将会有较大差异。因为,全体公寓当中价格在3亿韩元以下的公寓所占的比率(非江南地区)为82.2%,但从江南地区来看,其比率只不过29.2%。
因此,江南区的标准市价5.3亿韩元的25坪型公寓财产税将会从今年的3.57万韩元上升到10.95万韩元(汉城市内5.86万韩元),上升率为207%。江南区的标准市价7.48亿韩元的38坪型公寓财产税将会从12.6万韩元上调到81.2万韩元,上调率为544%。
相反,江北地区为△芦原区18坪型(标准市价6300万韩元)公寓的财产税将从2.1万韩元上升到2.51万韩元,上升率为19.5%△冠兵区67坪型(标准市价4.95亿韩元)公寓的财产税将从129.6万韩元上升到151.5万韩元,上升率为16.9%。
汉城市财务局局长赵大龙对此次敲定案表示:“虽然与当初政府案相比在上调率上有所缓解,但是否会如实实施敲定案等经过计算和分析之后将会做出决定。”并表示了有所保留的态度。另外,相当一部分汉城江南地区区厅有关人士反对说:“调整案对江南地区并没有起到什么帮助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