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推进对治疗和照料晚期癌症患者救济院适用另行健康保险支付方式,减轻患者与患者家人的负担的方案。
14日保健福利部表示,国家为系统地管理每年出现的6万人左右的晚期癌症患者,将制订救济人力和设施标准以及保险支付方式等一系列相关措施。
救济制度是帮助晚期癌症患者及即将离开人世的患者,在所剩的时间里保留人的尊严的同时安享最后时光的制度。目前在国内有6个医疗机构和社会团体已相继实施这一制度。
保健福利部为确保正式推行救济制度所需的资料,计划从今年起试行晚期癌症患者救济事业,为期2年。
因此保健福利部组成了“救济缓解治疗事业支援评价团”,并把梨花女子大学家庭救济中心等5处定为试行机构。上述机构每年可得到288万韩元的预算,并负责照料晚期癌症患者。
试行机构分为5种,即到晚期癌症患者家里进行照料的家庭型(梨花女子大学家庭救济中心),把医院的一些病房用作救济病房的病房型(天主教大学江南圣母医院)、把所有特定设施提供给晚期癌症患者的设施型(清泉救济院)等。
晚期癌症患者的临终前2个月所需的费用占一年总费用的40~50%,这无疑对其家人造成了相当重的负担。
美国从1992年开始对已确诊为所剩时日不足6个月的患者,由社会保险支付住院费用的84%,而且在剩余的16%中大部分由私人保险承担,因此,本人所承担的实际费用还不及总费用的1%。
宋相根 songmoon@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