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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工智能作為發明者申請專利”……美國開發人員向專利廳提起訴訟

“把人工智能作為發明者申請專利”……美國開發人員向專利廳提起訴訟

Posted January. 06, 2023 07:44   

Updated January. 06, 2023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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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智能能否被認定為發明者?

 據專利廳5日透露,美國人工智能開發人員史蒂芬·泰勒去年底以韓國專利廳為對象,向韓國法院提出了行政訴訟。因為專利廳沒有接受把人工智能作為發明者的專利申請,泰勒提出了訴訟。

 泰勒去年5月在韓國等16個國家申請了分形(fractal)結構的食品容器和模仿神經動作引起註意的燈裝置等2種產品的專利。泰勒當時把(自己開發的)人工智能“DABUS”寫為發明者。泰勒說:“我沒有申請專利產品的知識。這是由人工智能在學習壹般知識後自己創作的。”

但是,專利廳根據去年9月把專利申請人規定為“發明人或其繼承人”的《專利法》條款(第33條第1項),做出了無效處理。韓國、美國、歐洲等主要國家的專利廳只承認自然人是發明者。但是,德國聯邦專利法院去年3月只認定自然人為發明者,但允許同時記載人工智能相關信息。專利廳廳長李仁實表示:“人工智能技術急劇發達,將綜合國內外訴訟結果,完善人工智能知識產權相關制度。”


池明勳 mhj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