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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婚訊遭婚介所索賠 法院判令支付四倍違約金

隱瞞婚訊遭婚介所索賠 法院判令支付四倍違約金

Posted May. 06, 2026 08:02   

Updated May. 06, 2026 08:02


壹家婚介所介紹相識並結婚的30多歲男性會員,因向婚介所隱瞞結婚事實,被法院判令支付“成婚酬金及三倍違約金”。

據法院等方面5日消息,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83單獨法庭房昌炫法官在壹起婚介所針對崔某提起的要求支付成婚酬金等的訴訟中,判決“被告須向婚介所支付酬金1188萬韓元及違約金3564萬韓元”。

此前,崔某于2022年9月注冊成爲該婚介所會員,約定若通過介紹成功結婚,將另行支付成婚酬金,該款項與入會費分開計算。合同中還載明,若隱瞞結婚事實,須支付相當于酬金三倍的違約金。崔某于2023年1月在婚介所安排的相親中結識壹位女性,同年6月結婚。但崔某未將結婚事實告知婚介所,婚介所事後得知情況,對崔某提起訴訟。

法庭判斷稱:“成婚酬金是對公司所提供服務的後付性質對價。除非會員主動告知,否則公司難以知曉成婚事實,違約金條款旨在從心理上強制會員履行成婚事實的通知義務。”而崔某則主張“在結婚壹個月前已退會”,據此聲稱無法支付酬金,但未被采納。法庭指出:“根據簽約時的約定,即便在合同期滿後成婚,也應支付酬金。不能以退會爲由免除酬金支付義務。”


高道藝記者 ye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