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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錫悅被判處無期徒刑……一審對內亂定罪,“目的是使國會無力化”

尹錫悅被判處無期徒刑……一審對內亂定罪,“目的是使國會無力化”

Posted February. 20, 2026 09:35   

Updated February. 20, 2026 09:35


前總統尹錫悅因內亂罪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5庭(庭長法官池貴淵)將12月3日緊急戒嚴定性爲以暴力手段破壞民主主義核心價值的內亂,以涉嫌“魁首”的尹錫悅和前國防部長金龍顯也因涉嫌從事內亂重要任務被判處有期徒刑30年。繼憲法法院去年罷免尹錫悅總統職務後,刑事法庭也以內亂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對戒嚴的司法定罪在443天后在大框架下告一段落。

一審法庭完全排除了尹錫悅“是爲了防止在野黨極端妨礙國政的正當統治權行使”的主張。法庭認爲,尹錫悅爲了癱瘓表決解除戒嚴令的國會活動,動員軍隊試圖封鎖國會,國憲紊亂的目的得到了充分的認可。爲了掌握國會和佔據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出動武裝軍人本身就是暴動,因此12月3日戒嚴分明屬於內亂。在涉及戒嚴和內亂事件主流的此次審判中,將戒嚴判斷爲內亂,意味着繼前國務總理韓德洙和前行政安全部長李祥敏的判決之後,法院系統表現出了對戒嚴的一貫法理。

法庭指出,對於重刑宣判理由,軍警被動員到內亂中,政治中立性受到損害,多數公務員正在經歷巨大的痛苦。這一點也引人注目。因爲軍隊統帥兼政府領導人的錯誤決定,很多軍人和公務員受到了國民的不信任,對上級指示合法性的信任崩潰,付出了巨大的社會代價。這與韓德洙一案法庭警告“自上而下的內亂”比軍方政變更爲危險是一脈相承的。繼30年前的全斗煥前總統之後,再次出現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總統,這不能不說是國家的悲劇。然而,尹錫悅犯下了讓歷史回到半個世紀前的重罪,卻用詭辯、牽強附會、責怪他人、拙劣的法律技術逃避責任。在最後陳述中還提出了“我這樣的傻瓜怎麼可能進行親衛政變”等荒唐的主張。因爲沒有應有的反省和道歉,所以找不到減輕處罰的理由。此次一審判決是法院系統對如此表現的尹錫悅的嚴厲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