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尹錫悅被判處無期徒刑……“確實是內亂魁首”

尹錫悅被判處無期徒刑……“確實是內亂魁首”

Posted February. 20, 2026 09:36   

Updated February. 20, 2026 09:36


韓國前總統尹錫悅因涉嫌內亂魁首被判處無期徒刑。在2024年12月3日宣佈緊急戒嚴443天后,法院首次作出“尹錫悅宣佈緊急戒嚴是非法的,也是內亂魁首,應該受到處罰”的判決。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5庭(庭長法官池貴淵)18日對尹錫悅涉嫌內亂魁首、濫用職權等作出有罪判決,並宣判“被告人尹錫悅被判處無期徒刑”。當天宣判的首爾中央地方法院417號法庭也是30年前的1996年,前總統全斗煥因涉嫌內亂魁首在一審中被判處死刑(後在二審中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地方。

首先,法庭認爲12月3日緊急戒嚴相當於以擾亂國憲爲目的的內亂。法庭表示:“韓國憲法和戒嚴法規定,緊急戒嚴不能侵害國會的權限或行政司法的本質權限。如果以此爲目的宣佈緊急戒嚴,即使是憲法規定的(宣佈緊急戒嚴的)行使權限,也會構成以擾亂國憲爲目的的內亂罪。”

特別是,尹錫悅在審判過程中強調緊急戒嚴的正當性,一再強調“這是爲了解決當時在野黨無理的濫發彈劾和預算削減等阻礙政府等與反國家勢力無異的國會的危機情況”。法院就此斥責道:“不能以讀聖經爲由偷蠟燭。”

法庭指出,“12月3日緊急戒嚴”的最大非法性是向國會派出軍隊兵力。法庭強調:“此案中的宣佈緊急戒嚴、佈告令、國會封鎖行爲、組建並運營逮捕政治家小組、佔領選舉管理委員會並運出服務器、試圖逮捕職員等全部加在一起,這本身就是暴動行爲。此案的核心是派軍隊前往國會。”

由此,法庭以內亂魁首嫌疑判處尹錫悅無期徒刑。對於量刑理由,法庭表示:“12月3日緊急戒嚴從根本上損害了民主主義的核心價值,因此受到譴責的可能性很大。尤其令人惋惜的是,宣佈緊急戒嚴後,軍警的政治中立性遭到破壞,韓國在國際社會中的地位和信譽下降,政治上處於極端的對立狀態等,遭受了無法計算的巨大痛苦。”

法庭對參與12月3日緊急戒嚴的前國防部長金龍顯判處有期徒刑30年,稱其“助長了尹錫悅的非理性決心”。此外,涉嫌參與封鎖國會等的前警察廳廳長趙志浩、前首爾警察廳廳長金峯植、前國軍情報司令盧相源、前國會警備隊長睦鉉泰也分別以從事內亂重要任務嫌疑被判有罪。

尹錫悅方面在宣判後反駁道:“如果按照特檢規定的結論作出判決,爲什麼要進行這樣的審判。今後是否應該上訴、是否繼續參與這樣的刑事訴訟程序,令人懷疑。”


柳元模記者、宋慧美記者 onemore@donga.com、1a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