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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檢方起訴不夠格的案件”……政府推進限制上訴措施

李在明:“檢方起訴不夠格的案件”……政府推進限制上訴措施

Posted October. 01, 2025 07:46   

Updated October. 01, 2025 07:46


韓國總統李在明30日批評檢察機關稱:“檢察官對根本不夠格的案件提起公訴,一旦判決無罪,就爲了規避責任而提起上訴、再上訴,給國民帶來痛苦。”隨着政府表決通過包含撤銷檢察廳等內容的《政府組織法》修正案,他提出有必要通過修改《刑事訴訟法》來限制檢方不加區分的上訴、再上訴慣例。

李在明當天在龍山總統室主持的國務會議上對法務部長鄭成湖說:“(檢察機關)濫用刑事處罰權,給國民帶來了痛苦。爲什麼要這樣置之不理呢?”他還說:“如果不滿意就起訴,給他們帶來痛苦;如果是自己這一邊的,即使罪行明確,也要多加關照。在有懷疑的時候把被告人的利益放在首位的‘無罪推定原則’,是刑事訴訟法的大原則,哪怕錯放10名犯人,也不能製造1人的冤案。”

李在明還正面批評了檢方機械性上訴無罪案件的慣例。他指出:“如果檢方對一審無罪事件提出上訴,那麼被改判有罪的概率是多少呢? 98.3%的人(因爲檢方的抗訴)爲了得到無罪(的再確認)而花錢受苦嗎?”他還說:“國家爲什麼對國民如此殘忍?”對此,鄭成湖表示:“除了明明白白的法理關係或非常重大、例外的情況外,應該修改刑事訴訟法,禁止上訴或再上訴。首先將修改大檢察廳相關事務例規,限制上訴和再上訴。”由此,限制檢察機關上訴、再上訴的《刑事訴訟法》修訂有望在定期國會上推進。

在野黨批評稱:“只要能拯救李總統一人,就要破壞現有的整個司法系統。”國民力量黨代表張東赫表示:“(李總統的)公職選舉法二審無罪不是被大法院(駁回有罪宗旨)推翻了嗎? 剩餘4起案件,如果在一審中僥倖無罪,就不許檢方上訴,二審無罪,就不許檢方再上訴,這簡直是給他裝上三重ABS,還在後面加裝安全氣囊。”隨後他譏諷稱:“這種新奇的構想真該鼓掌。”

隨着當天的國務會議表決通過了《政府組織法》修訂案,檢察廳經過1年的暫緩期,將於2026年10月2日關門。1948年8月政府成立的同時成立的檢察廳時隔78年終於將被摘下招牌。檢察機關的犯罪調查功能將轉移到行政安全部下設的重大犯罪調查廳,起訴權將轉移到法務部下屬新設公訴廳。在修正案實施之前,泛政府檢察制度改革專班將制定補充調查權等詳細方案。


尹多彬記者、金俊一記者 empty@donga.com、ji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