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調查,在被診斷爲癡呆症後接受評判是否可以駕駛的司機中,被吊銷駕照的比率不到5%。韓國道路交通公團向國會提交的資料顯示,去年接受駕駛適應性評判委員會評判的1235名癡呆症司機中,被判定不合格者只有58人(4.7%)。剩下的1177名爲合格或緩期判定,維持駕照或一年後再次接受評判,在此之前在握方向盤方面沒有限制,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危險。
根據現行法律,如果因癡呆症被評爲需要長期療養等級或住院治療6個月以上,將自動通報給道路交通公團,接受委員會的評判。每年有18000名左右的人成爲評判對象,大部分人自行放棄執照,但每年有1000名以上的人通過委員會的評判維持執照。癡呆症患者不僅認知能力和判斷力下降,感覺能力也下降,比健康的高齡司機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更高,但實際上被判定不合格的比率較低,這不得不令人感到不安。
從被判定爲癡呆症到吊銷駕照最長需要10個月的時間,這一點也增加了事故的危險。即使患上癡呆症,如果只接受短期治療或沒有申請長期療養等級,如果患者不主動告知,交通公團將無從得知。據悉,去年12月在首爾市陽川區木洞鬼怪市場造成13人死傷的70多歲司機在2023年被診斷爲癡呆症後,還服用了3個月的藥物,但此後沒有再去找醫生開藥,一直保留着執照。
超高齡社會的韓國去年癡呆人口超過100萬名,預計到2050年將超過300萬名。應提高癡呆症患者駕駛適應性評判的實效性,即使被判定爲合格,也可以參考發達國家的事例,考慮實行只在限速道路上行駛或日均行駛一定距離以內的“有條件的駕照制”。此外,75歲以上司機的駕駛證更新週期也要從現行的3年縮短,爲了保障高齡者的移動權,還要準備代替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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