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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錫悅佩戴收容編號“3617”出庭 在特檢起訴首次公審中否認所有嫌疑

尹錫悅佩戴收容編號“3617”出庭 在特檢起訴首次公審中否認所有嫌疑

Posted September. 27, 2025 07:11   

Updated September. 27, 2025 07:11


前總統尹錫悅以被告人身份出席就12月3日非法戒嚴相關事件特檢追加起訴的首次審判。自7月再次被拘捕後,尹錫悅未出席審判和特檢調查,當天他時隔85天首次公開露面。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35部(部長法官白大鉉)26日上午開庭審理前總統尹錫悅涉嫌特殊公務執行妨礙等案件的首次公審。尹錫悅以被告人身份出席,佩戴收容編號“3617”標牌於左胸。尹錫悅頭發花白,身著藏藍色正裝,但未系領帶。從拘留所移至法院時,他戴著手銬和束縛帶,但進入法庭時均已解除。

特檢方面提出了五項指控,包括妨礙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令狀執行、侵害戒嚴審議議決權、事後撰寫戒嚴宣言等。尹錫悅方面反駁稱,相關措施屬於憲法權限範疇,部分事項已遭起訴,構成雙重起訴。

法庭當天允許對審判全程進行直播。特檢就“事後撰寫戒嚴宣言”指控進行說明時,尹錫悅表示:“去年12月7日,我為簽署宣言而來,本應由國防部負責人撰寫後通過部長或總理呈報總統。對於當時由附屬室長姜義求操作壹事,我曾予以指責。”他強調自己未介入事後撰寫行為。

在後續保釋審訊中,尹錫悅稱:“在拘捕狀態下,難以承受每周四、五次審判。若獲準保釋,將誠實出席庭審。”他主張特檢調查持續長達14小時,實際限制了辯護權行使,“若強行要求出庭,則無法實現”。

特檢請求每周至少進行壹次集中審理,以加速審判進程。法庭表示,依據特檢法規定,壹審須在6個月內審結,原則上定於周五開庭,必要時增加周二庭審。由於尹錫悅方面拒絕,國民參與審判程序未啟動。


具民基記者、呂根浩記者 koo@donga.com、yeoroot@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