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韓國一法院判決,前總統尹錫悅向因宣佈12月3日緊急戒嚴而遭受精神損失的市民每人支付10萬韓元的精神損失費。有分析認爲,這是法院首次就緊急戒嚴問題承認尹錫悅的損害賠償責任,今後可能會繼續提起類似訴訟。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2單獨部長法官李成福25日在104名國民以尹錫悅爲對象提起的損害賠償請求訴訟中判決原告勝訴,要求“被告(尹錫悅)向原告分別支付10萬韓元及延遲損失金(利息)”。延遲損失金從尹錫悅收到訴狀的第二天4月30日起,以每年12%的利率計算。
法庭表示:“被告以違憲、違法的緊急戒嚴麻痹國家功能,違背了總統保障國民生命權、自由及人類尊嚴的重大任務。”判決稱:“很明顯,看到這一情景的國民受到了恐懼、不安、羞恥心等精神上的痛苦。”
尹錫悅方面還沒有決定是否上訴。但由於法院命令立即承認判決效力的“臨時執行”,如果不立即支付精神損失費,就會繼續增加延遲利息。不過,如果今後的二審推翻一審判決,原告必須返還精神損失費和利息。
此次訴訟是從尹錫悅總統彈劾審判時擔任國會代理人的李錦奎(音,蔡上等兵特檢助理)律師去年12月通過社交媒體招募訴訟參與者開始的。李錦奎爲抗議沒有參加彈劾案表決的105名國民力量黨議員,將訴訟參與者限定爲105人,之後除去一名重複申請者,將參與者調整爲104人。李錦奎解釋說:“剛開始是和同學等熟人一起開始的,後來在網上接受了不特定多數人的申請。”
如果法院的此次判決最終確定,類似的訴訟有可能接連不斷。據悉,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已經追加接到了類似內容的訴訟。此前在2017年,曾有人針對前總統朴槿惠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因干政事件造成的精神損失,但該訴訟被駁回。
宋慧美記者 1am@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