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緊急戒嚴之後,“憲政史上前所未有”的事情不斷發生。現任總統接受內亂首領嫌疑調查、被禁止出國、法院發布逮捕令、檢察機關提出拘留起訴,都是1948年7月17日制憲憲法公布後首次發生的事件。7日又增加了一樁史無前例的事情。法院決定取消對現任總統的拘留。
法律界人士最近經常說,“現在需要重新學習刑事訴訟法和司法解釋”。這是因為,對於因國會的彈劾而停職,但仍然接近國家機密、接受總統警衛處24小時密切保護的現任總統,正在進行史無前例的刑事司法程序。事實上,尹錫悅總統方面要求取消被評價為“死條文”的取消拘留,並為法院所接受,都是大多數法律界人士沒有預測到的。部分尹總統的支持者還在散布“事實上已經無罪”的主張。
但是,尹總統的身份仍然是“涉嫌內亂魁首的被告人”,只不過是在不拘留狀態下接受刑事審判而已。法院也沒有對引起爭議的公調處內亂罪調查權作出結論,只是表示:“沒有明確的規定,也沒有大法院的解釋和判斷,因此最好確保程序的明確性,消除對調查過程合法性的疑問。”當然,尹總統的有罪與否也並沒有得出結論。
雖然事由受到嚴格限制,但法院可以再次拘留尹總統。如果出現更多重要的證據,將成為再次拘留的理由。檢察機關也在放棄立即抗訴的同時,表示“將在本案(審理)中予以糾正”。法庭也可以利用職權簽發拘留令。2023年法院根據職權簽發的拘留令,比檢方申請發出的拘留令還多10146件。也有過法院在贊成取消拘留申請的同時,利用職權簽發拘留令的事例。如果法庭宣判有罪,當庭拘留,尹總統將再次被關押。也就是說,取消拘留一次並不能獲得永遠的自由。
針對尹總統的調查也並不是僅限於內亂嫌疑。檢察機關正在擴大對其介入國民力量黨公推嫌疑的調查。執政黨攻擊核心相關人士明太均為“第二個金大業”,將其定性為說謊者。但與沒有證據的金大業不同,明某向檢方提交了“黃金手機”。黃金手機中包含了尹總統對公推管理委員長尹相現議員說“把公推給前議員金映宣”的內容。這一證據與尹總統聲稱“我還以為公推委員長是秘書室長鄭鎮碩”、全面否認嫌疑相反。
公調處正在調查向“蔡上等兵殉職事件”海軍陸戰隊調查團施加外部壓力的嫌疑。拒絕蔡上等兵事件的移交保留命令的樸正勛大校在一審中被判無罪。警方也以妨礙特殊公務執行嫌疑對尹總統立案,正在調查妨礙執行逮捕令的嫌疑。即使憲法法院不罷免尹總統,現任總統的公訴時效也會中斷,因此三個事件都可以在卸任後起訴。針對尹總統的調查並沒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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