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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抵抗權”“不是侵入而是進入”……法院鬧事者憑什麽狡辯

“行使抵抗權”“不是侵入而是進入”……法院鬧事者憑什麽狡辯

Posted March. 12, 2025 08:23   

Updated March. 12, 2025 08:23


“不是侵入,而是進入”“是針對非法行為行使國民抵抗權”“檢方的小說”。這是因涉嫌沖擊首爾西部地方法院而被起訴的部分示威者在10日的首次審判中提出的主張。雖然被告人必然會作出對自己有利的陳述,但對於犯下襲擊法治堡壘法院這一史無前例的重大犯罪後,為了將其正當化而在法庭上提出的詭辯卻令人搖頭。

沖擊西部地方法院事件是示威者抗議今年1月19日淩晨對尹錫悅總統發出拘留令闖入法院大樓鬧事的事件。但當天部分被告人方面表示:“法院後門是開放的。因此不是侵入,而是進入。”示威者越過法院圍墻,砸碎外墻和玻璃窗的場面通過油管現場直播,如果不是侵入,誰會相信呢? 對於當時阻攔公調處車輛一事,示威者表示:“公調處拘留總統是非法的,我們沒有妨礙公務執行。”這不僅是不符合邏輯的牽強主張,法院本身也從來沒有認為公調處的拘留是非法的。

當時,示威者在闖入法院大樓的過程中,對警察和采訪團施加了暴力,甚至搜查了簽發拘留令的法官的辦公室。雖然被告方表示“這是憲法上行使的國民抵抗權”,但國民抵抗權是在沒有其他方法抵抗不正當的公共權力時使用的最後手段。對尹總統的拘留提出異議有很多合法程序,怎麽能用抵抗權正當化越過這些行使的暴力呢?

他們不僅沒有反省,反而狡辯,只是因為可倚仗的地方。西部地方法院發生暴力事件後,曾任執政黨最高委員的某政界人士表示:“向馬路十字軍戰士們表示敬意。”前國防部長表示“希望愛國戰士們盡快獲釋”,還向西部地方法院騷亂者送去了領置金。把滿嘴“國民抵抗權”、煽動暴力、踐踏法治民主的暴力示威者奉為“愛國公民”,讓人擔心在憲法法院作出弹劾案裁決之前,會再次上演第二次西部地方法院事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