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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懲治法”是錯誤的立法暴走,執政黨應該反省並予以撤回

“媒體懲治法”是錯誤的立法暴走,執政黨應該反省並予以撤回

Posted August. 25, 2021 07:31   

Updated August. 25, 2021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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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執政黨一直強行推進的《媒體仲裁法》修改案今天將被提交到國會全體會議。這是一部充滿了5倍懲罰性損害賠償等堵住媒體嘴的有害條款、因而一直受到“媒體堵嘴法”“媒體懲罰法”抨擊的法律。這是一部非常令人擔憂的惡法,正義黨甚至表示,“現在的心情是站在能夠阻止逆民主行為的最後一道懸崖邊上”,但共同民主黨似乎毫不在意,要強行推行。

執政勢力的立法暴走已超過了非常識的程度,正走向近乎瘋狂的水平。雖然名義是“媒體改革”和“杜絕假新聞”,但誰都知道其中包含著要收拾批判政權的媒體的意圖。把在Youtube上泛濫的假新聞問題排除在外,而把製度圈媒體作為目標就是其反證。其背後是左右黨論的親文(文在寅)強硬支持層。執政黨有力大選候選人連日來都在看用文字炸彈施加壓力的親文支持層的眼色,表現出模棱兩可的態度。青瓦臺雖然表示“這是立法機構的事情不會幹預”,但應該看作是在暗中支持。

一言以蔽之,《媒體仲裁法》修訂案就是“二把刀巫婆殺人法”。大韓律師協會表示:“擔心會成為威脅民主根本的‘矯枉過正’。”“為了民主社會的律師團體”也表示:“在懲罰性損害賠償方面,預示或列舉並推定故意、嚴重過失事由的形態,在已實施該製度的其他法律中難以找到”,“可能會對言論自由造成嚴重侵害”,並敦促稱,“應該停止史無前例的立法速度戰”。

據說,美國國會最近正在推進製定《媒體人保護法》,將以媒體采訪報道為由對其進行威脅或加害的行為規定為聯邦犯罪並予以刑事處罰。韓國恰恰是背道而馳。最近的《媒體仲裁法》爭議已經超越了單純的“誤報”及相應“懲罰”是否適當的層面。它已演變為直接關系到言論自由和民主本質的問題。

即使為時嫌晚,執政黨也應該重歸於冷靜。現在是共同民主黨議員們應該判斷是否要作為讓言論自由倒退的罪魁禍首載入史冊的時候了。在出席今天的全體會議之前,有必要重新回顧一下推動民主歷史發展的美國修正憲法第一條:“聯邦議會不能頒布限製言論和出版自由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