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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在寅總統提到的直接民主主義,並不正確而且不符合憲法宗旨

文在寅總統提到的直接民主主義,並不正確而且不符合憲法宗旨

Posted August. 22, 2017 08:20   

Updated August. 22, 2017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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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在寅總統前天在國民交接委員會國民報告會上說:“國民要求直接民主主義”,“如今,國民作為主權者,並不滿足于平時旁觀政治而只在選舉的時候行使一票權利的間接民主主義”,“認為間接民主主義的結果導致了我們政治的落後落伍”。他還把政治出現問題時舉行燭光集會或通過網路發帖表達政治意願進行政策建議作為直接民主主義的範例舉了出來。

憲法第一條規定:“大韓民國是民主共和國,大韓民國的主權屬於國民,所有的權力出自于國民。”雖然如此闡明了國民主權,但行使主權的方式則是通過代議民主主義,採取的是間接民主主義。當然,也有直接民主主義的要素。對於修改憲法或有關國家安危的重大事項進行公投便是代表性的例子。民主主義來自於古代的直接民主主義,即使在國家規模大到了不可能實行直接民主主義的現代社會,對於非常重要的事項,也會直接交給國民決定。但是,文在寅總統提到的燭光集會,是憲法保障的集會自由的權利,和直接民主主義無關。

在委內瑞拉這樣的國家,有著通過公投將總統撤職的國民召回制度。如果我們國家也有國民召回制度,對前總統朴槿惠的彈劾進行公投的話,可以確認國民準確的意願。儘管如此,由於直接民主主義會導致混亂,費用巨大,我們的憲法代之以通過國會和憲法法院履行彈劾程式。朴槿惠前總統的彈劾是根據間接民主主義方式進行的“有秩序的彈劾”。

通過網路發帖來表達政治意願,在政府網站主頁上提出政策建議,也是行使憲法保障的表達自由的權利,同樣和直接民主主義無關。可以用盧武鉉前總統時期流行的參與民主主義來表述。但是,在確立國家意志的過程中國民進行參與的參與民主主義,和直接決定國家意志的直接民主主義不同。

文在寅總統稱之為國民要求的直接民主主義,並不符合本來的概念,並違背了我們憲法的宗旨。我們政治的落後,並不是因為間接民主主義代議制的緣故,而是未能體現其精髓的國會議員以及帝王式的總統。尤其不能表現出輕視作為代議機構的國會的意思。在野黨一致對此予以批評不無道理。也許是為了強調和國民的直接溝通而使用的一種表述,但這不能成為“迂回繞過國會”的擋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