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幹脆取消國政監察,激活常任委員會

Posted January. 24, 2014 08:19   

한국어

朝野議會領導部達成暫定協議,將每年壹次在定期國會進行的國政監察分上半年和下半年進行兩次。目前還沒有決定是否要將爲期20天的國政監察期間分成10天進行、分成經濟領域和非經濟領域進行等具體內容。

之前也有很多人提出了國政監察制度的改善必要性。每年都出現了向政府機關要求過多的資料,引發行政工作中斷、沒有必要的證人選拔及證人出席要求等非法行爲。在國政監察之前,朝野議員們召開出版紀念會,變法籌集政治後援金或解決私人問題的行爲也仍然存在。國政監察的有效性爭議也不斷出現。實際上,用每年壹次、20天的時間,由16個常任委員會以600多個機關爲對象進行國政監察等于是做表面文章。對國政監察結果的時候措施也不到位。而且國政監察在定期國會期間進行,有可能會影響預算案或其他法律審議案。在很多情況下,國政監察未能起到原有的作用,而是成爲政治鬥爭的手段。

因爲這樣的弊端,出現過幾次“不要在定期國會期間進行,由常任委員會自律性地分幾次進行或轉爲隨時進行國政監察的體制,充實監察內容”的意見。2012年朝野好達成協議,在定期國會之前進行30天的國政調查。同時也出現了“國政監察無用論”,要求幹脆取消沒有效果、弊端多的國政監察。國政監察是韓國獨有的獨特的制度。美國、德國、日本、法國等國家用國政調查或聽證會代替了國政監察。1949年實施的國政監察在維新時代被取消,在民主化之後的1988年再次複活。在國會常任委和媒體未能起到作用、行政信息公開並不靈活的時候,國政監察起到了牽制、監視政府的作用。但是現在時代已經變了。

如果分上半年和下半年進行國政監察的話,政治鬥爭將會更嚴重,政府機關的負擔也有可能加大。也要考慮大部分政府機關搬遷到世宗市的現實。如果各國會常任委激活國政調查和聽證會工作,就可以減少國政監察引發的政治上、行政上的浪費。爲了解決國會的落後性、讓國會議員放棄特權,也需要考慮廢除國政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