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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准工資提高意味著人工成本上升16%

Posted September. 04, 2013 03:33   

大韓商工會議所5日召開標准工資訴訟公開辯論之前,在3日向大法院提出了“請做主公正嚴明的判決”的請願書。請願書中包括大韓商會會長兼首爾商會會長樸永曼的釜山、大丘、仁川、光州等全國71家商會的會長全部署上了自己的名字。

商會表示:“企業在數十年間都堅持執行支付周期超過1個月的財物不算在標准工資計算範圍的法規和政府方針,並以法院的判決事例爲標准運用在工資制度上。”,他們呼籲:“請根據法制主義和信賴保護的原則判決。”。代表會長團提交請願書的大韓商會常任副會長李東根稱:“就算不是從法律上,是從執行令方面明確規定標准工資的範圍的話就不會出現這樣的事情了。……若是我們這壹方在訴訟中敗訴那麽將會對政府索要損害賠償。”。

現在在勞動標准法中沒有標准工資的定義,在執行令中也只規定了“向勞動者壹律定期支付的時薪、日薪、周薪、月薪或是承包薪金”。據此,企業通過勞資協商並以月薪爲基准計算標准工資。但是去年3月大法院下達了“定期獎金相當于標准工資”的判決,壹線企業就收到了來自工會的要求重新計算標准工資並支付拖欠工資的訴訟。

把獎金並入標准工資的話,加班以及夜班,假期上班補貼的標准也壹齊提高人工成本的負擔就會大大增加。韓國經營者總會計算出的第壹年增加的人工費用和過去三年的部分的總和爲38兆5500億韓元,這是新産生的。預計大韓商會中各企業的人工成本會平均上升16%。

調查結果顯示,若是擴大標准工資的範圍,將會對雇用産生負面的影響。大韓商會在上個月26~30日以中小型制造業的126處爲調查對象而展開的問卷調查中有65.1%回答道“若是擴大標准工資的範圍,將會減少雇用新人”。表示“會采取裁員的方式”的企業占19.8%。假設這些企業在標准工資訴訟中敗訴的話,他們將要支付給勞動者的過去三年的工資部分爲11億9000萬韓元,這是近三年來年平均營業利潤的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