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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北後再婚的女性,與朝鮮丈夫的法律關系是?

脫北後再婚的女性,與朝鮮丈夫的法律關系是?

Posted August. 20, 2013 03:21   

在朝鮮沒有跟丈夫離婚的情況下,壹個人逃離朝鮮的A某在中國購買戶籍後與漢族B某結婚。來到韓國的A某想讓B某也來到韓國壹起生活。但是不知道要不要與朝鮮的丈夫離婚,在中國的結的婚是否有效。

感到困惑的A某在“統壹和法律”網站(unilaw.go.kr)接受了法律咨詢。她得知,要先把朝鮮的丈夫登記爲丈夫後在家庭法院接受離婚判決,之後再以國際結婚的方式進行婚姻登記。

法務部20日開設了聚集南北關系和統壹相關法律信息的數據庫“統壹和法律”。在這裏,可以像A某壹樣咨詢有關脫北者的家屬關系登記、結婚、離婚、進出國等的法律。這裏還設立了有關朝鮮居民財産的各種信訪專區。 

南北經濟合作企業可以在這裏咨詢朝鮮訪問與滯留、房産及稅金問題、處理在朝鮮發生的事情等問題。在開城工業園區工作的C某與朝鮮勞動者發生了交通事故,他非常擔心在朝鮮受到處罰。但是“統壹和法律”介紹說“會在朝鮮開城工業園區人民保安所接受基本調查後,在朝鮮只會受到警告、罰款等行政處分,調查和裁判會在韓國進行”,聽到這個消息後C某也就放心了。

在“統壹和法律”,可以通過題目、關鍵詞、內容等輕而易舉地搜索到有關南北及統壹的1萬多個研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