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首尔大公园的表演海豚“济多尔”的放生问题正在进行着激烈的赞反争论,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没收非法捕获海豚的事件。濟州刑事2單獨法官金景善4日將對於涉嫌違反水產業法等被起訴的西歸浦市中門觀光園區內海豚表演公司“太平洋公園株式會社”宣判了沒收5只海豚。 購買海豚用於表演的該公司代表徐某(53歲)被判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本部長高某(50歲)被判3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
該公司從2009年至2010年8月為止,以每只700—1000萬韓元的價格購買了在濟州附近海域被捕的海豚,並利用在表演上。該公司購買的海豚中有11只死亡,只剩下了5只。剩下的1只(濟多爾)與首爾大公園的2只海獅交換。
○表演海豚會不會被放生?
如果在大法院確定海豚沒收的話海豚會被國家沒收,放生到大自然。放生所產生的費用主體和程式、方式等都還是未解決課題,但最重要的還是生存可能性問題。專家認為在游泳場被訓練師馴養了幾年的海豚們如果直接被放生到大海,其生存性非常低。
回到野生之前需要有適應期。 有意見稱要在海邊設施進行適應訓練,但是因為在位置選定、哺喂等問題上沒有先例可參照,鯨魚專家們也未能拿出答案。
根據首爾市長朴元淳的指示,準備濟多爾(推定年齡13歲)放生的首爾大公園也陷入了苦惱當中。雖然決定投入8億韓元的工程費,將濟多爾放生到濟州前海中,但是對於細節方法和程式還沒有下出結論。
環境團體和動物保護團體等不僅主張表演海豚的放生,還主張禁止表演。海豚保護團體“粉紅海豚們”方面主張:“所有以娛樂及商業利潤為目的的捕獲都應該消失。”
但是反對聲也很高。理由是看到海豚表演可以得到教育效果、與海豚的交流可以有治癒效果等,而且即使進行了適應訓練,也沒有可以恢復野性的保障。國立水產科學院鯨魚研究所長安鬥海表示:“放生海豚就是好事、繼續關在籠子裡就是壞事的兩分法並不理想”,“非法捕獲雖然要杜絕,但是個體數較多的鯨魚類可以通過展示、觀看賦予教育、研究活動的機會也可以產生很大的社會價值。”
○棲息在濟州前海的海豚有114只
根據鯨魚研究所的介紹,在國內被觀察到的鯨魚共有35種,其中比大型鯨魚身體較小的海豚類有3種。在濟州前海棲息的海頓是南方大海豚,目前為止被確認的個體數是114只左右。
南方大海豚長大後身長達2.6米、體重230公斤、壽命為25—40年。為了跟隨魷魚、鮁魚、牙鮃等捕食物件,偶爾會發生被漁民抓捕的情況。 國土海洋部海洋生物資源官推進計畫團科長文大淵表示:“南方大海豚在世界上雖然不是滅絕危機種, 但是在國內因為其個體數少, 有必要根據海洋生態保全管理法制定為保護種。”
任載榮 jy788@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