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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請維護檢察官的自尊,爭當清廉官員

[社論] 請維護檢察官的自尊,爭當清廉官員

Posted June. 10, 2010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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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連續劇與電影刻畫的檢察官通常有兩種形象,一種是與惡勢力鬥爭到底的正義使者,另一種是揮霍權利的邪惡貪官。在過去50天裡鬧得沸沸揚揚的檢察官贊助商及瞞報事件,讓國民感到極為失望。

根據真相糾明委員會的調查結果,某位部長檢察官接受了慶南地區建設行業從事人員鄭某提供的性服務。此外,部長檢察官級別的其他人士收受了100萬韓元賄賂,另有多數檢察官受到了酒宴等相應招待。釜山檢察院有組織地接受鄭某的賄賂,且沒有向領導進行彙報。

與鄭某個人的陳述相比,調查結果相對空洞。糾明委員會表示鄭某的陳述沒有一貫性,部分陳述有悖客觀事實。因為此次案件涉及數十年的行賄嫌疑,搜集物證等方面存在一些難度。但是,目前至少已經證實了有關檢察官及贊助商的核心嫌疑。

實際上,檢察官的贊助商文化已經成為了公開的秘密。去年就有一位檢察官因收受泰光實業總裁樸淵次賄賂而被辭退,而檢察長候選人千成寬則因贊助商一事落選。MBCPD手冊曾經根據夜總會女招待員與檢察院內部人員的證言,提出檢察官與贊助商的相關嫌疑。

檢察官是公益的執行者,作為搜查違法行賄及不正行為的人員,檢察官首先要具備道德性與倫理性。不僅要嚴於律己,還要管理好周圍的人。如果檢察官經常出入高級夜總會及豪華營業場所,單憑工資很難滿足消費需求,因此就會逐漸安排一名贊助商。目前,檢察官擁有過多許可權,如果這些權利與贊助商相勾結並背離法律,將會造成諸多問題。

為防止再次出現類似問題,糾明委員會提出了改善檢察官文化的建議。如有需要,無論是制度、意識還是文化,都要進行修訂。如果檢察官的執政之風敗壞,倒塌的將是國家的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