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社論】不能放過肇事者,詰責軍隊

Posted May. 08, 2010 07:36   

한국어

發生天安號事件沒多久,包括民主黨在內的在野黨便主張,應當罷免國防部長官和海軍參謀總長的職務。陸續有線索指出,天安號沉沒事件是朝鮮所為。目前,雖然在野黨的主張有些許的不同,但是依舊強調政府和軍隊應當對天安號事件負責。在野黨主張,李明博政府強硬的對北政策導致了這一事件,同時政府還忽視了危機管理。因此,政府應當負起責任。前天晚上,5個在朝黨和在野黨代表舉行了關於地方選舉的政策討論會議。會議中,也提出了這一主張。昨日,民主黨大會時,丁世軍代表責難道,“必須有人對天安號事件負責,但是從總統到船長卻沒有人對此事件負責”。

若軍隊在事前防備或事後應對方面出了錯,應當問及其責。目前,正在對天安號事件的原因進行調查,監察院也在進行集中監察。不久,天安號沉沒的真相將大白天下。到時候再問罪也不遲。現在鼓吹問責論,其動機不純。會不會是為了讓朝鮮擺脫發動天安號事件的嫌疑而將責任歸咎於我們內部的呢?

如果真的是出於國家安全考慮而大肆煽動責任論的話,首先應當追究肇事者的責任。但是,在已經確定攻擊天安號的手段及攻擊主體的情況下,鼓吹問責論的人們卻從未談及肇事者。肇事者有意挑釁,他們反而指責被害者“為什麼會這樣”“還不都是因為你做錯了,才會這樣”。

他們甚至還包庇朝鮮,說:“現在還沒有確鑿的證據,不能硬說是朝鮮幹的”。他們的行為,與其說是表露了重視國家安全的愛國心,還不如說是盲目的包庇朝鮮的行為。作為大韓民國的國民,不知是否應當承認李明博政府強硬的對北政策導致了天安號事件的主張。

此刻,應當揚棄政府不負責任的擺弄軍隊的行為。金大中、盧武鉉執政時期,政府曾命令軍隊即使朝鮮先向我軍開槍,也不要與朝鮮起正面的衝突。如此一來,叫軍隊怎樣保障國家的安全?這樣的挑釁僅次於戰爭行為,若政府不果斷的進行回應而詰責內部責任的話,無異於被朝鮮擺兩次道。